一场粮价波动,百姓亏了,粮商也亏了。
谁赚了?
——刘弘!
少府以每石八十五钱的价格,卖了十万石左右的粮食出去,收回八百五十万钱。
随后,关中粮价就降到了八十二钱;少府在刘弘授意下,又拿着那八百五十万钱,以八十二钱的价格购买市场上的粮食。
里外里,少府一分钱没花不说,平白无故多了几千石粮食!
这就使得,刘弘对粮食保护价政策的施行,有了更大的信心:只要少府随时保证,能以八十五钱的价格,无限量往市场甩粮,那关中的粮价,实际上就已经被限定在了八十五钱以下。
上限有了,下一步自然就是制定下限——保证少府能在七十五钱甚至八十钱的价格,无限量买入粮食。
这样,当秋收之后,嫌粮食商人出价过低的农民,就会自然而然的将粮食卖给少府;青黄不接的时候,百姓也会买少府的低价粮吃。
粮价关乎到民心,即便亏钱,刘弘也必然会义无反顾去做。
而实际上,此举非但不会亏钱,反而会让少府得到一点微薄的收益。
——因为刘弘并没有想让粮价处于一个衡定值,只是画了个范围而已。
秋收过后,百姓卖给少府,自然是以七十五钱的下限卖出,购买,则是在上限的八十五钱买入。
即便算上储存成本,少府也有这十钱的买入差可以挣;更何况官府的储存成本,几乎约等于零。
——没有粮食保护价,少府的粮仓、关中的粮仓,依旧摆在那里,依旧需要专员看管,吃着丞相府发放的俸禄。
超过百分之十的利润率,比如今‘十五税一’的税率还要高;如果少府,或者说中央可以做到占据全天下的粮食市场,那国家的财政收入,起码要翻个倍!
反正这笔钱国家不赚,也是要让商人赚的,还不如刘弘吃进肚子了,发展国家来的舒服。
更何况农税,那是要上缴国库的,国库掌握在丞相手上!
国库的钱,每动一分,都是要在朝堂给百官一个交代的。
少府,则是刘弘地小金库,进了少府的钱,刘弘具有百分之百的处置权!
有了钱,那刘弘无论是想建几十个马场爆骑兵,还是发展农具,都没人管得着。
而从今往后,粮商们要想做粮食生意,就只能跟少府抢夺市场——以高于七十五钱的价格购入,低于八十五钱的价格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