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妞妞,我十四岁,她十七岁。
那年的生日,我爸爸说我已经长大了,需要自己开始经营属于我的人际关系。我要独自去拜访教父、教母、苏先生、李太太、以及其他对我比较照顾的长辈。
原本我预约好了教母的时间,但就在我快到时,她突然打来电话说她恰好有事,希望我晚餐时再去。这种失去诚信的行为令我有点不开心,然而一分钟后她就改变了主意,打来说她女儿会先替她招待我。
从我有记忆起,盛萌萌就在我身边了。
我们的关系并不像长辈们以为的那么好,因为我必须谦让他。
在我的十四岁生日当天,我非常认真地跟我爸爸商讨了关于取消婚约的事。但他无懈可击地驳斥了我:
我不喜欢她——感情可以培养。
我跟她没有共同语言——男人跟女人本就没有。
我不想理她,也不想接近她——你太叛逆。
小时候,我常常和盛萌萌打架,也曾出怪招让她哭。每当这时,我爸爸都会严正地制止我,他说她将来会成为我的妻子,我必须疼爱她,我必须照顾她,我必须理解她,我必须呵护她。理由是我将要成为一个男人,这是男人该做的事——就像是我的原罪。
我一度认为“女人”是很可怕的生物,除了我妈妈。我跟她讲道理,她跟我讲感情,我跟她讲感情,她又跟我讲道理。她讲得还不是客观的道理,而是她自己的道理。
我俩第一次争论,是因为我有三颗糖,给了她一颗,她不愿意,她说我应该给她两颗。我也不愿意,三颗糖都是我的,给她几颗是我自己的事。但她说我不对,她是我未来的老婆,我应该让着她,我应该给她两颗。
我俩闹到我爸爸那边,他叫我把三颗都给她。
我俩有许多这样的矛盾。
这让我明白,原来“老婆”就是一个莫名其妙抢走我一切的人。
那我为什么不能选一个我喜欢的?我愿意把三颗糖都给李虞,因为他让我玩他的木头小人。
这个念头及时地被我爸爸否定了。
我挺喜欢见教母,因为她总是讲笑话。我妈妈、盛伯母以及李太太都很沉默,完全不风趣。
不过妞妞是个一本正经的人。
她在她家门口等着我,脸上挂着非常客气的微笑,朝我伸出手。
她戴着苏格兰格子的贝雷帽,底色是赭石色,线条是黑色,编着一条长长的鞭子,发尾绑着金色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