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大!”
尉迟宝琳随着李鸿儒进入李氏布店之时,不由捏住了鼻子。
“前一阵水灾不可避免淹到了一些布匹,我们今天就将泡水布全盘低价甩卖”李鸿儒介绍道:“但凡我们李家出品,那都是用上佳的布帛制成。”
他敲了敲门,通知了一下李保国和客氏。
“这位公子相貌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客氏笑道。
李保国干活,客氏揽客源。
有李鸿儒昨天的禀报,她此时哪还不知来的是谁。
一番客套话下,尉迟宝琳顿时舒坦开来,只觉东市这些平民还有些眼色,当下也抱拳客气回应了数句。
待得尉迟宝琳提及来意,客氏手稍微一颤,顿时回秀房去取了那‘简约而不简单’的披风出来。
“这是大氅?”
尉迟宝琳看着折叠极为整齐的披风。
披风的色泽鲜艳,通红无比,甚至于红得有些耀眼。
这大概是用了李氏布店色泽最红的布匹。
布料是正常的布帛,并非绫罗绸缎,用料档次属于中低档。
当然,布料档次只是上品衣服的一个特征,除此以外,也看款式和搭配。
尉迟宝琳脸色微有失望,但也没挪步。
毕竟来都来了,他好歹也要看清楚一些。
若是李氏布店拿不出得意拿手的活,这店铺以后不来便是。
稍微集中精神等待客氏叙说时,只听一旁的李鸿儒开了口。
“这是上等的披风,不是大氅,在咱们如今的长安城中,这披风是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
李鸿儒率先自夸了一句。
他直接点明了款式的稀有,倒是让尉迟宝琳提神了一些。
威不威风另说,一件独一无二的外衣值得一观。
他心下有几分兴趣时,便听李鸿儒好一阵夸夸而谈。
“红乃大显之色,夺目显眼,能引得众人关注数分,您若想成为人群中最靓的仔,选择红色准没错。”
“但凡您狩猎时能一骑绝尘,这显眼之色便能引领诸人跟随。”
“披风飒爽,与男儿盔甲搭配也正是合适,正所谓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您穿戴上披风,正好也是人马合一,符合儒家之道。”
尉迟宝琳喜野兽风,调转念头并不容易。
而披风也是长安城少有穿戴的外衣,若不碰上几个喜欢穿个新奇的人,确实难以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