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但现在他没有这个福气了,成了无所事事会偷偷摸摸的小流氓,没钱上学,便不学无术;没钱维持体面,便优雅不起来,他活成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混混模样。
他这幅模样自然是让老王和老周痛心不已,因此只能更努力去挣钱,想要攒到钱让他去念书,好歹以后能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至于更远的,给万家报仇什么的,他们已经不敢去奢想了……
然而老王和老周本来年纪就不小了,又做的是这种重体力活,是透支身体健康和未来的挣钱方式,他们再“一努力”,便努力过了头,身体彻底支撑不住了,最后双双病倒。
他们自然是没有钱去找大夫的,想要靠自己的身体硬抗过去,却因为吃得太差,没法给劳累过度的身体提供营养去修复,因此他们两人不但没能渐渐康复,反而越爱越病弱,最后在家里躺了几个月,老王就先病死了,老周也在一个月之后跟着去了。
最后万定均彻底成了孤儿,不过幸好他长到了十四五岁,即使去偷去抢也能养活自己了,只是时不时需要挨打挨骂而已。
但这时候的他,已经不觉得挨打挨骂有什么关系,反正不会比饿肚子更难受了。
万定均堕落了,自然不可能再遇上什么贵人,更不可能遇到他那个有杀父之仇的未来心上人刘婉茹。
事实上他们见过面,不过不同于原世界剧情中,他们俩是在一个浪漫的晚会里一见钟情,这辈子,他们在大街上见过,不过一个是刚抢了一个老太太手袋的混混,一个是坐在气派的汽车里高贵优雅的千金大小姐,混混逃跑的时候从马路上跑过,险些被大小姐所坐的汽车撞上,幸好司机手快及时刹了车,混混嬉皮笑脸地往车里讨好地笑,而大小姐则一脸厌恶地骂“这真是社会的渣滓!”
换了个场合、换了个身份,这能让杀父之仇都释然的一见钟情就不靠谱了,多可笑啊。
时初后来护送一批珍贵药物去沪城的时候,在一条街上见过万定均,如果不是原主的记忆里有万定均长大后的模样,她根本认不出来那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对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点头哈腰,还跪在地上给人擦皮鞋的人,居然是原主记忆中那个举手投足一派矜贵优雅的大少爷万定均。
看见这幅模样的万定均,时初觉得心中那一口恶气终于消散了,瞧瞧,没有原主忍辱负重的牺牲,万定均混得多惨啊,连肚子都填不饱,更别提什么给父母报仇了。
看完之后,时初并没有对付他,毕竟以这个样子悲惨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