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是被告未能依法出示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以及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证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征收程序严重违法。
四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程序违法。第一点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未上报白水州市政府,征地方案公示征求意见期限少于30日。补偿方案中,2018年9月29日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公示期超过30日,则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前便已经公示,明显程序违法。
第二点是未就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绝大部分被征收人对房屋征补方案不满,通过上访、提交书面材料等形式反映过诉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是征收决定违法限制被征收人主张权利的时间。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但被告房屋征收决定第八条中载明不服征收决定的应当三个月内起诉,与法相违背。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东海社区管委会作出的东海征字[2018]第02号房屋征收决定。
可以说,在原告的代理人商洛宇和黄一曦等人眼中,这个征收决定的公文从主体资格到适用法律以及程序及补偿方案的作出程序及救济条款等等,可以通俗地说,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方方面面等等只有显示两个字:违法。
该份起诉状送达到白水州市政府后,据说康书记要求秘书把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以及涉及的法律条款都找出来,再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都叫到一起,把起诉状的条款一条条拆开,集思广益,来做答辩。
事实上不只市政府这么做,白水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庭长余晖也组织他们庭的法官研究过这份起诉状,做为见过许多律师及当事人写的起事诉,很多起诉状在他们眼中,漏洞百出,荒谬可笑,无凭无据,如果他们是改作业的老师,只怕红笔能在每一行画到,一页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大写的X。
要知道一份好的起诉状可不容易写。
按照现实或者推理,很多人喜欢当原告,如果不是有一定的理由,一般人很少会去法院胡搅蛮缠,要知道法院可不是你想进就进的地方。
会去法院起诉的大多数原告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