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利益交换,黄一曦不承薛绿波这个情,懒得再应付她,薛绿波讨完功劳,也不想再面对黄一曦,踩着细脚高跟鞋扭着粗腰“咯噔咯噔”走了。
下雨天大理石,黄一曦有点替她担心,目光随着她的脚步走了一圈。
这样的天气下,黄一曦以为今天能来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肯定不多,没想到这一圈看过去,来的人还不少。
可惜的是,今天来的人大多都是张媚那边的人,黄一曦心算过,今天投票结果可能不容乐观。
说什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都是胡扯。
那又怎么样,黄一曦暗暗下定决心,不管结果是怎么样,她都会进行无罪辩护,哪怕最后她和师父一样也得离开律师事务所,她也不会惋惜。
这世上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价格,有些动物主要是皮值钱,譬如说狐狸;有些动物主要是肉值钱,譬如猪;有些动物主要是骨头值钱,譬如人。
就算是一个懦夫,一生中也总有他坚持的一两件事。
就在黄一曦走神之际,突听一个轻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曦儿?你现在毛长齐了,要捅天了?怎么没通知你的好哥哥我来凑凑热闹呢?”
黄一曦这几天听到所里很多律师善意或恶意的提醒和说服,让她不要做无罪辩护,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作用。
去会见陈大丫后黄一曦根据案情陈述和后来掌握的证据想做无罪辩护,她并没有想太多,而是认为理所当然,即使是骆法官给她分析讲解、吴青意对她耳提面命,她也没认为太严重,直到最近一段时间她查询资料和拉票时才发现,她果然太天真了,把无罪辩护想得太简单。
在黄一曦一开始的想法里,律师对检察官的控诉的罪有非罪、非此罪乃彼罪、罪刑的轻重有不同看法而按照自己的看法去辩护是理所当然的事,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也就是在这里。
尽管黄一曦也清楚,1996年《律师法》颁布之前,几乎没有律师敢做无罪辩护,那时与公检法叫板属于“政治错误”。
长夜如斯,所谓律师辩护,通常就是走过场。
但如今这个现象如今大有改观,不得不说,这与一代代律师愿以一己之力对抗钢铁机器脱不开干系,这几年律师界可谓群雄逐鹿,死磕派热闹,技术派严谨,体制派优势明显,勾兑派格外妖娆。
但是,了解得越多,黄一曦越明白只要想在律师界长长久久安稳地混下去,很少人会选择无罪辩护。
根据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