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她和三个儿子继承,这三个女人品性非常不好,孙子最好交给她抚养,财产由她代管,等孙子结婚后再交还。
台下笑成一片,就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也知道,这份答辩词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显然是负责搞笑的,也不知道陈水清是如何妥协的。
和普通人的看法相反,在座的法官和律师都明白,无论如何,谢永辰是陈丽花的独生子,无论是法律或者人道主义,都会有一份遗产给她赡养天年,所以陈水清律师顺着写,应该是怕她的难缠让她开心。
比起有些只照法律规定彰显自己专业的律师,陈水清这么做反而让人佩服。
商洛宇知道陈水清是黄一曦介绍的,偷偷地对她竖起大拇指。
不同人对律师的要求和看法不一样,最简单地举例,同样是律师拟的合同,有的律师洋洋洒洒,写了上百页的合同条款,有人简简单单,不到一页A4纸,谁的合同有用?
在黄一曦的看法,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事后追责的方面,或者双方的地位,谁的合同有利于她那一方的当事人,谁的合同就有用。
有些律师追求表面形式,废话连篇,有些律师虽然拟得方方面面俱全,好象很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可是他没考虑自己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反而不利于已方。
就象一句俗语,是不是好药,谁用谁知道。
法庭调查中,纪丹红的代理人出示的是谢永辰财产清单及证据,谢永辰先生个人名下有现金和银行存款471万元,别墅一栋,高档物品若干,套房四套,以及闽越省日月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百分之六十七的股份。
谢永辰的亲笔自书遗嘱,谢健豪的亲子鉴定,以及四个证人人证。
这四个证人都是闽越省日月星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都证明在不同场合听到谢永辰说过,他和李韵茹有过婚前财产协议,说除工资外,每年给李韵茹两百万元,其他钱和李韵茹没有关系。
一听这话,李韵茹的眼睛都冒火了,如果那火有实质,这四个人应该被这怒火烧了,不过那四个人全程躲避李韵茹的眼神。
也不知道纪丹红拉拢这四个人许了多少好处,毕竟这四个人也明白,如此一来,只要日月星辰集团落入李韵茹手中,这四个人的工作肯定保不住了,不过也许接下去,李建仁还有劳动用工合同纠纷官司可以接呢。
证据中除自书遗嘱外,其他证据各方对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都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