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二,宽约十厘米的重剑,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其实它重达上千斤。
为了铸剑,他特意跑到了趟雪山底下的遗迹,又从里面带出来不少这种重量惊人的金属。
可惜,他现在还没有研究出如何给器具附魔,所以这柄重剑也只能当普通的长剑来使用。
只是对他而已,这点重量,其实已经不算什么。
五年的时间,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不知不觉间,他已经站在了附近这片山林食物链的顶端。
不用再为自己的食物而担忧,不必再为可能遇到超级猛兽而忧虑。
他已完全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只要他愿意,甚至可以去那些原始部落里享受那些高级待遇,只要他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
不过,他对此的兴趣并不大。
一个人习惯了,其实也挺自在的。
当那些鹅村傻勇们回来之后,云不留便开始准备春耕事宜。
去年一个冬天,他储存的那些谷子小麦之类的,也被消耗得差不多了。这还是他没有放开胃口,不时用‘金丹’来补充的情况下。
春耕结束之后,云不留便将茶株的苗尖摘掉。
然后在吃完那些金丹之后,他也没有去狩猎,而是背上重剑和矛囊,以及一个装着酒的大葫芦,挎上小刀,骑上虎子,带着毛球和大风,在虎子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下,前往了大草原。
以虎子如今的力量,驮起他和重剑,一点问题都没有。
虽然可能行动会不太方便,但在云不留用精神力托住重剑后,虎子驮起他来,那就显得轻松无比了。
随着巨象牙熬成的金丹被他吃完,他如今的体质,又有了长足的变化,超级巨兽身上的金骨,效果是极其明显的。
身体力量因为没有一个标准,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
但是精神力延伸出去的范围,却是直接增长到了近一百五十多里,精神力能够托起的重量,也达到一千五六百斤。
单凭精神力的话,还是托不起他本身和身后的重剑。
所以他只能用精神力托起重剑,然后让虎子驮着他。
这还是他第一次把虎子当成坐骑,虎子也没觉得不爽,反而因为云不留愿意带它出去浪,变得趾高气扬,春风得意起来。
那瑟的模样,一看就很欠揍。
大角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想跟着他们,云不留想想,也就让它跟着了。说起来,这只马鹿也已经不是普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