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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能忍陆逊(2 / 4)

赶去,总比他走了我再去好一些吧?”

陆岚的沮丧的摇摇头,欲言又止。陆逊看在眼里,微微一笑:“战场之上,争的是胜负,是利益,不是意气。要能忍人所不能忍,才能成人所不成。”

陆岚释然的点点头:“喏。”

听说陆逊真的要立刻赶往安桥塞,费祎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实话,连他自己都觉得魏霸有些不靠谱,陆逊会听他的,主动赶到安桥塞去会面?现在吴军有五万大军,蜀汉只有三万,吴军还有水师助阵,这一战,吴军是当之无所愧的主力。陆逊又是威名赫赫的重将,他能屈尊纡贵,主动去就魏霸一个刚刚弱冠的年轻参军?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陆逊答应了,立刻赶往安桥塞。费祎在惊喜之余,立刻把事情的经过写成报告,急送永安,然后与陆逊一起启程。

魏霸坐在安桥塞的城垛上,两条腿垂在城墙外,看着远处黑黢黢的群山,如果记得不错的话,那里应该有一条大江在月色下泛着银光,只是这银光有些驳杂,有些暗红的血色。

那是随刘备东征的十几万将士的鲜血。

那时候,窝囊了一辈子的刘备刚刚登基称帝,一辈子的对手曹操已经去世,戎马一生的他以为天下再无敌手,所以不顾诸葛亮、赵云等人的劝阻,倾益州精锐东下,不料被打得大败,益州好容易积累起来的实力也损失惨重。刘备最后与其说是病死的,不如说是气死的。他一生中胜算最大的一次征伐,却不过是成就了一个后辈的赫赫威名。

那个人就是陆逊。

那一年,陆逊刚刚三十九岁,作为一场关系到吴国生死存亡的大战的最高统帅,他还非常年轻。如果不是三十四岁就在赤壁大败曹操的周瑜擅美在前,如果不是他的对手是罗贯中力捧的仁义之主刘备,他的形象将光芒万丈,而不是那个在一堆石头面前铩羽而归的可怜虫。

这是《三国志》中能单独列传的两个臣子之一,除了他,另一个得到如此殊荣的就是诸葛亮。

然而,今天,他要与陆逊面对面的交锋了。魏霸不得不全力以赴,做好一切准备。他现在准备得越多,到时候就会越从容。他手头没有度娘,也没有《三国志》,可是他身边有熟悉陆逊行事的人,比如费祎,比如李辅,比如身后那个剑环上系着铃铛的侍女铃铛。

这些人对陆逊的认识也许不够全面,却更直接。

魏霸将手中的石子洒在城垛上,混淆了他刚刚用来代表三方实力的石子阵图,叫了一声:“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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