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眉毛一挑,然后远处警备的骷髅人纵身一跃,直接落入溪水中,将那顺着溪水飘荡的人影拦截了下来,拖拽上岸边。
见死不救,绝非朱拂晓能做到的。
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此时既然被他遇见,当然要救一救。
最关键的是,这里是瓦岗山!落入水中的极有可能就是自家那便宜老子的下属。
朱拂晓来到溪水边,看着那被拖拽到岸边的躯体,不由得一愣。
一个女人,皮肤很白,身材十分丰满的女人。
凹凸有致,没有丝毫的赘肉。
纵使是满头青丝遮盖了面孔,但是却也依旧能从那毫无瑕疵的肌肤上看出,这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一个很美的女人。
最关键的是,这个女人没有穿衣服。
此时坦诚的躺在朱拂晓身前,叫其看了不由得呼吸有几分急促。
“她应该是漂浮了很久,那衣衫就是被河水冲下来的。”朱拂晓心中大致有了判断,然后将女人从头打量到脚,最终将目光落在了女人的大腿根处,一道狰狞的刀口血肉模糊,大动脉被切开了。
但不知为何,这个女人竟然没有死,失血过多还没有死。
然后他又看到了女人的脚掌,小巧玲珑,只是脚心处有大量的老茧。
非礼勿视。
朱拂晓转移目光,慢慢走上前去将女人头发掀开,露出了一张精致的五官。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刹那间,这句话在其脑海中流淌而过,就好像是眼前女子的最好写照。
亦或者‘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倒也适合。
与他想象中的小家碧玉不同,这女子眉宇间透漏着一抹英气、贵气。
“多亏你遇见我,否则必然是十死无生,要溺死在水中。你这般伤势,体内死气已经横生,离死不远了,只是不知为何,却被一股生机吊着性命。”朱拂晓扯开自家衣衫,然后口中默诵咒语,然后将那布条缠绕在女子的大腿处。
拿出背篓内的草药用嘴捣碎,然后朱拂晓将药草涂抹在女子的大腿根处,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这大腿滑不溜秋,被水泡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有变形,当真是奇怪。”
然后小心翼翼的为女子穿戴好衣衫,朱拂晓感受着手中的触感,不由得诧异道:“好紧致的肌肉,比前世那些健美先生的肱二头肌还要坚硬,也不知这女子是怎么练的。”
不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