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媳妇的娘家姓程,程家人自然先找女儿婆家王家理论。王家表现的也很委屈,干脆承认了惧怕文家势大。
面对亲家的无耻,程家人无奈,只能在王家大闹一场,之后便去武全县县衙告状。
武全县知县先还是问了案子的,一听状告姓文的人家,当时就有些发憷。
待到问清楚事发地在毕全县,当下就把程家父子赶了出来,让他们去找毕全县县衙。
毕全县境内发生的事,县衙早有耳闻,就更不会接手了,连状子都没接,直接让衙役把人赶走,声称人是死在武全县的,和毕全县没关系。
程家父子再去文氏族人府上讨说法,没想到文氏那家人扔出来一张休书,声称小媳妇程氏是被夫家休弃,文家人见她可怜才予以收留。
没想到没两天,程氏还是没想开,好吃好喝的,居然在文家上吊死了,倒是害得文家惹了一身腥。
程氏父子再去王家里,那家人也改了口风,说程氏当街便和文家一位公子眉来眼去,大庭广众之下闹得极不好看,丈夫气愤之下便将她休了。
后来程氏和文家那位公子走了,其他的事王家人便不知晓。
再找街坊邻里询问作证,大家其实也搞不清怎么回事。只知道忽然之间程氏便不见了,王家人对此讳莫如深,不肯透露半句。
至于程氏父子那次过来大闹,开始好言好语之时,都是在王家说话,别人听不到。等到说翻了脸闹开,就是相互谩骂打砸,言语间压根听不出什么条理了。
程家人状告无门,只得先回家中,正没办法的时候,恰好通判大人巡视,便当街喊冤递了状子。
通判品级不如知府、知州,却是个挺特别的存在。通判若是有特别的折子,是可以直接上奏朝廷、直接密报皇帝的。
程家人又是当街告状,通判大人还真不能推说这不是他管的范围,于是就把事情交给了康豪。
康豪少年时便和衙门里的人厮混,虽然毕全和武全县是陌生之地,但他查问些事情的门道还是有的。
而且这件事其实就是摆明了欺负老实人,一点不复杂,基本上没费什么事儿,就打听明白了。
塞几个钱问事情,或者盯梢几个人听听他们说什么,对于康豪来说都不是难事。
难的是没人出来作证,当稀罕事听,人家拿了钱愿意说给你听。
你一说你是衙门捕快,前一刻还说的眉飞色舞的人,立即就会反口,丝毫不带迟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