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好的人家就是这样不好,晚饭会拖的很晚,经常八点来钟吃晚饭,这就让万峰经常赶上饭口。
很多时候英荣都会强拉着他吃两口。
吃啥呀!才从家吃完饭哪还有地方装食物?
这种情况他通常坐不过五分钟,然后下到大街上和左邻右舍打打招呼什么的。
俗话说走惯了腿吃惯了嘴。
某人嘴是没吃惯但腿是跑惯了,一到晚上不出去转转就感觉哪里难受。
“啥!张璇!你给我过来,你是怎么看着他的?”
“哎呀!姐!松手!耳朵掉了!”张璇比栾凤高不少,但就是弄不过栾凤,到栾凤面前就像见了猫的耗子似的。
“我不在家他竟然养成了瞎走的毛病,我不收拾你收拾谁?”
“姐我错了,我以后一定好好看着他。”
感谢玉皇大帝,感谢如来神掌神佛,这耳朵好歹算是保住了。
张璇的耳朵保住了,某人的腿就没保住,被某女人用胶带给缠上了,想出去就的效仿僵尸跳了。
已经十二岁的万重洋见此情景就跑回自己的屋子学习去了。
万雨就站在床上拍手鼓励她老子在地中间学僵尸。
这日子没法过了,某人准备出家体验当和尚是什么滋味。
这个想法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栾凤半年多没吃着肉了,你要去当和尚?
那就先使劲尝尝红尘的滋味。
这一晚上
第二天张璇看到某人精神不振的样子就抿嘴笑。
反观栾凤,小脸红扑扑的精神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