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行走的中华小曲库,别说十首,就是一百首也能“写”出来。
不过柳婕却帮他拒绝了,建议先卖五首,如果这次合作顺利的话,以后可以再继续洽谈。
萧楚两世为人,也是见过不少市面的人,懂得柳婕的意思,接受了这个提议。
现在的他,或者说萧十三郎,虽然因为刚过去的春晚,在业界和网上,都有很大的名声。
可是论资历,却依旧比较浅,创作经历也比较少,在乐坛算是个横空出世的新人。
这个时候一下子签太多歌,当然不可能利益最大化。
就像是篮球运动员,哪怕在新秀期的时候表现得再惊艳,签约的薪资合同,也不可能和如日中天的当红巨星媲美。
所以得留余地。
先签五首歌,就比较合适,创作压力也没有那么大。
庄泊思听到柳婕的提议,心里多少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强求,毕竟这也是合理的要求。
剩下的就是合同的各种细节了,就像上次跟董春谈一样,萧楚完全交给了柳婕。
双方都是专业的人,也没有花太久,就谈好了。
五首歌,其中三首粤语、两首国语。
价格是在一级创作人的基础上,提高20%。
一级创作人的身价是50万元一首,提高20%就是60万一首,总价300万,只包括歌曲的基础演唱传播版权。
如果想要其他版权,需要再次授权并支付版权费。
签约的时候,支付50%的定金,即150万元,剩下的每完成一首歌,支付10%,一直到五首歌全部交付,总创作时间为一年。
总的来说,这个合约还是对萧楚比较有利的,这也看出来了,柳婕虽然在夏听蝉感情这事上,比较迟钝,但是专业能力还是很强的。
庄泊思带了助理在酒店候着,商量好细节后,他立即让助理去把合同拟好并打印出来。
今晚就把合约签好,不用多浪费一晚,也免得节外生枝。
只要确认合同没问题,萧楚也不介意对方这么赶。
当三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庄泊思的助理带着打印好的合同回来了。
萧楚和柳婕一起仔细检查了合同,确认没动手脚,就签字了。
签约完,庄泊思当场把150万的预付款,转给了萧楚,然后笑眯眯地双手握着萧楚的手,十分高兴。
大老板交给他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