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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震惊的顾孟仲(1 / 3)

林尽这个时候又想到了自己的兽宠,小火。

和这个初始就是三阶的墨兽相比,小火真的不够看,但现在小火经过‘完美进阶’,以烈焰重塑骨肉皮毛,也是晋升到三阶,将来未必就不如这个墨兽。

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种兽宠,绝对是珍贵无比,是给多少钱都不卖的那种,也怪不得刚才顾孟仲那么紧张,若是让这东西跑了,哭都没地方哭去。

博物馆奖励的‘初级威慑猛兽之力’,现在是勉强可以用在这个兽宠身上,如果再厉害一些,林尽也没法子了。

抬头看向那边顾孟仲,后者的嘴巴可以塞进去一个鸡蛋。

顾孟仲自幼学习书画,在这方面极有天赋,后来拜名师,经过数十年的打磨,终成一代书画大师。

可以说在书画这个领域当中,顾孟仲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然,书画大师也可以血契兽宠。

早年顾孟仲是有一个血契兽宠,只不过在一次意外当中折损,之后数年,他都没有再次血契兽宠,不是没有,很多达官贵人想要送他珍奇异种,他都没有动心。

唯独最近一段日子,他无意当中买到一只极为珍贵的‘墨兽’。

作为文人墨客,挑选兽宠当然不能和普通人一样,要什么豺狼虎豹,走兽飞禽,那是粗人才血契的东西,文化人,不能这么俗。

文人墨客要的是什么兽宠?

白鹤云雀,竹虫飞鱼,就是要与众不同,战力潜力都靠边站,文雅高贵才是王道。

当然这里面的珍奇异种是人人都想要争夺的。

文人最爱的兽宠里,墨兽绝对是所有人追求的极致,墨兽,形态如墨,流水无形,这完全贴合了文人墨客骚雅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墨兽这种东西,绝对不是一个花瓶,不是光好看,那是真的有强大无比的战力。

两百年前,人称‘青莲居士’的大文人李墨,便是依靠一只墨兽兽宠,仗剑天涯,荡天下不平事,行狭义之举。

他不是真的佩剑,也不会剑术,只是凭借墨兽这兽宠的力量,墨兽可化形,凝聚成任何形态。

例如剑形。

高阶的墨兽,只需对应的‘剑诀’,便可如同真的上古剑仙的飞剑,可百步之外,取人首级。

就是这么帅气,就是这么装逼。

试问,一席长袍,风卷衣摆,行走天地,遇到恶人,剑诀一掐,墨剑飞去,恶人首级滚落,世人仰慕歌颂,美名流芳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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