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描绘了美好的生活,我不要再回到那个脏水四溢的廉价公寓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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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崭露头角
阿伦-艾弗逊的母亲安一直都热爱篮球,但阿伦不是。她回忆说:“记得我第一次带他去学篮球,那年他才9岁,哭着喊着就是不想去,因为这是我强迫他做的事情。”
艾弗逊更喜欢的运动是橄榄球———一种更粗犷的运动。“我那时候真的是一百个不愿意,我觉得篮球太‘温柔’了,妈妈甚至还给我买回了价值不菲的乔丹鞋,她命令我说,‘这是你的篮球鞋,今天你必须去练习篮球。’我说,‘噢,我讨厌篮球!’我哭着被她拖到了篮球场,在那儿我却惊奇地现,我的橄榄球队友们都在篮球场上!那天回家后,我十分开心,连连说,‘谢谢你,妈妈!’从此,我就开始了篮球生涯。”
不过,艾弗逊仍然说:“我一直惦记着橄榄球。一开始我根本就没有打nBa的念头,我的目标是成为职业橄榄球队员。”
有些人要花好长时间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运动,有些人能马上做到,艾弗逊就是后者,尽管他的身材对于篮球来说矮了点,但他很快就喜欢上了篮球,并且开始受到关注。
那时候,艾弗逊就读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的阿伯丁小学,他就在附近的安德森公园里打球。“在那里,我常常观看我的叔叔及其朋友们的比赛,真是酷毙了!我必须一放学就去练球,要不到了太阳下山时场地就被叔叔他们霸占了。”艾弗逊很想加入叔叔他们的比赛,但总是遭到拒绝,“我猜想,是他们认为我技术不够好,或者是身材不够高吧。”
这一切,在艾弗逊上9年级时完全改变了。当地早已传闻四起,说这个天才篮球少年运球时好似一阵风,他要得分时无人能敌。阿伦-艾弗逊成了当地家喻户晓的人物。“那时,每个教练都想把我招入他的球队,于是他们互相威胁说阿伦已经是自己球队的人了。这种感觉好极了,在球场上连对手都会和我打个招呼,因为我可能成为他们的队友。”
不久,艾弗逊就能在篮球馆里面打球了:他加入了贝泽高中(就是她母亲怀上他时所在的学校)。在这里,艾弗逊成为了篮球和橄榄球的双料明星,篮球场的后卫和橄榄球场的外投手。1991年,艾弗逊作为四分卫,甚至率领学校的橄榄球队以不败战绩取得了球队15年来的个分区赛冠军。那时候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说:“我当时就在想,如果他成为职业橄榄球手,一定会成为绝对的明星。”艾弗逊现在的助理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