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魔已经复活,以一种相对低调的方式。
相比于过去,他已经变了太多。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能够静下心来搞研究的天才。
他现在最感兴趣的、也最想抓住的,是权力。
权力能让他实现一切事,有人帮他研究,有人帮他解决问题,他的命令,就是别人的意愿。
他从巫师战争后期,就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明白了纵然聪明绝顶,一人之力也难成什么大事。
他又在阿尔巴尼亚的森林中思考了近十年,该想明白的,都想明白了。他是6年1月1日生的,眼瞅着距离64岁生日也没几天了,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
这不,他都不介意用这他过去一直视为耻辱的里德尔家的祖宅,招待他的骑士们。沃尔普吉斯骑士,这是食死徒的早先称谓。
那时候,他也是想玩一场君臣相宜的游戏的。
他自认为君主,而这些人,就是他的臂膀,他的骑士。
然而……
理想总是丰满,现实往往骨干。
厅堂还算宽敞,足以摆下条桌,并容乃近二十位骑士就坐。
这里年久失修,但使用了强力的清洁咒后,还算干净。吊灯、以及烛台,令房间里有着足够的亮度,没有大餐,但有新鲜的水果,以及沸血酒。
那名本来应该死于94年年底的守业老者,就在几分钟前被他杀了。
其温热的鲜血跟包括威士忌、朗姆酒、地底蜜酒等数种酒混合在一起,再加入一些黑暗之力,构成了类似碳酸饮料的气泡效果,这就是沸血酒。
“来,我的朋友们、伙伴们,让我们为这些年来,从未有人尝试寻找我的下落而干一杯。这就是友情!”伏地魔冷笑着这样说。
在座的戴着尖顶高筒兜帽和骷髅面具,身披黑斗篷的食死徒骨干们,此刻都面露尴尬,不知道这杯酒该不该饮下。
这里没人真心喜欢伏地魔,尽管伏地魔张口朋友、闭口伙伴,但实际上,彼此都知道,伏地魔跟他们的关系,就是主人与奴仆。
只不过迫于对死亡的恐惧,以及借助伏地魔的虎皮所能获得的肆无忌惮的放纵爽感,让他们将不满深埋在心底,不敢有丝毫显露。
伏地魔率先饮下血酒,食死徒们也纷纷勉为其难的饮下,现场气氛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有意思的是,这种尴尬,彼此早就习惯了。
君主与骑士,都走歪了路。成了疯猫与贱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