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是上进的了。
“白荷这个名字极好,意头更好,你莫要辜负了老爷赐名就成了。”
白荷见自家姑娘面上笑吟吟地,以为自家姑娘心底里有些高兴,就想着把方才门房递过来的消息,告诉了面前的姑娘。
“姑娘听了莫气,方才奴婢过来的时候。前门守着的婆子来报,说是连大学士家的婆子过来了,有事想要亲自告诉姑娘。”
“我们想要赶了那个婆子走,可那个婆子偏说自己是连大夫人秦氏身边伺候的,身子金贵,前院守着的人不敢动手,就把人带过来了,交给姑娘发落。”
说到后面的时候,白荷就变得结结巴巴起来,像是自己办事不力,没把人赶出去,生怕宋锦责怪的模样。
“连家过来的?她们还敢过来?”
宋锦看向了窗外,见湖面上盛放了许多荷花,嘲讽地来了句。
宋锦这具身体的原主所有的不幸,都是源于那个什么狗屁大学士府连家,那个京师响叮当的纨绔子弟之首,连墨。
原主原本可以在父母怀里,安安心心做一辈子无忧无虑的小白菜,但那个连墨,不知怎地,偏偏来招惹原主。
原主那样身心健康的一个小白菜,就像第一次谈恋爱的少女一样,深深爱上了那个纨绔子弟。
原先还没有和连墨私奔的时候,原主就有本事从府里小厮那里,买了两套小厮衣服,平时闲着没人的时候,就偷偷溜出府去,和连墨在庙里偷偷相见。
以前她就在狗血电视剧上面看到过,痴男怨女破庙私会的,没成想,竟是真的。
还好原主观念保守,没有把自己的第一次,就那样毁到了那个纨绔子弟手里。
不过她还是和连墨约定好了,洞房花烛夜的前一夜,原主就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连墨。
只可惜还没等到洞房花烛夜,原主所憧憬的婚姻生活,就被两家夫妇知道了,所以前头才闹了原主和连墨私奔那一出。
庆幸原主观念保守,不然自己在现代保留了二十几年的完璧之身,就要那样,葬送在一个纨绔子弟手里了。
她现在反回去想想,还是挺可怕的。
不过在原主的记忆里,那个连墨,貌似也是个眉目清秀,英俊潇洒的少年郎,但,却是个纨绔子弟!
但沾染了纨绔二字的,都是要不得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就算是原主还活着,只怕也是无福消受的,更别说她了。
不过既然连大学士府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