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沈清梨回过神,顾珩已经在她对面坐下。
陈郸给他拿了纸和笔,“来来,我看看你写得怎么样?”
“要是我写的好,您先跟我走。”
男人话音刚落,沈清梨便轻声开口,“是我先来请陈大夫看病的,而且我写得不差。”
“是吗?”
顾珩修长的指尖握着毛笔,蘸了点墨水,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沈清梨】。
写完,他挑眉,“你写个我看看,就写我的名字,顾珩。”
“……”
沈清梨并不想配合他,当作没听见。
顾珩指尖不耐烦地点点桌子,“快点,不然我就要插队了。”
沈清梨沉默着扯过一张白纸,落笔,【顾珩】。
顾珩看着清隽的字体。
好看,字体清秀,笔锋干净,跟她本人一样。
一笔一画,仿佛写进他心里,让他心尖发痒。
他漫不经心将纸拿回去。
陈郸夸赞道:
“哎呀,你们两个写的都不错,别争一人帮我抄一份吧,反正病人都在京城,不急着谁先谁后。”
陈郸去翻笔记本的时候,沈清梨看着男人用草书字体写的她的名字。
“喜欢?”沈清梨抬眸,对上男人清冷的黑眸,他将纸张移到她那边,“免费送你收藏。”
沈清梨低下头继续写,嫌弃道:“不喜欢,不要。”
顾珩叹息一声,“小丫头不识货。”
陈郸找来笔记本,给顾珩抄录。
沈清梨抄了一会儿,手又僵了,她停笔搓手、哈气。
余光不经意间瞥见对面的男人,男人穿着黑色大衣,衬得他面容更加白皙,执笔写字的时候,浑身充满了书卷气和贵气。
这跟往日见到的顾珩,仿佛两个人,没了压迫感和冰冷清傲。
特别是握着毛笔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下笔苍劲有力,每落下一笔,都将力道控制得极好。
真好看。
沈清梨忍不住在心里感叹,她看向自己的,她的也好看,跟顾珩的草书不同,她的是行书字体,隽秀工整。
手部回温,她继续执笔。
不过傍晚,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今天就抄到这里,我要休息了。”
陈郸喝着清粥就青菜,朝他们摆摆手。
沈清梨起身跟他打了个招呼,裹紧羽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