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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他是光,是梦想(1 / 12)

终于又开学了。

升入高中以来,原本我是最喜欢开学的,因为可以和张磊坐一桌,坐在离他很近的位置,就是稳稳的幸福。

今天,我同样期盼开学。

即使在知道他可能有女朋友的情况下,我依然是偷偷地无法自拔地喜欢他。

喜欢这件事儿,果然是没什么道理的。

如果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我不能再肆无忌惮地打扰他,有事没事儿就死皮赖脸地和他搭讪。

这周是我的值日周,我们班的卫生区分配到了教学楼的一楼大厅。

虽说冬天就要到了,一楼大厅还算暖和点儿,但值日难度系数相当大。

倒不是因为学校一楼大厅面积大,主要是来来往往的学生,为我的工作加大了难度。

特别是遇到那么一两个臭不要脸的站在垃圾桶旁边啃烧饼的,一地烧饼渣不说,不仅耳朵跟着遭殃,心灵还饱受摧残。

我极不情愿地拿着拖把跑到一楼大厅,我的好搭档,林克,此刻被语文老师叫到办公室设计文学宣传报。

要么人家都说呢,行走江湖必要有一技之长啊,否则就是我这个下场。

林克是我高中的值日搭档,王靳新是我初中的搭档。

虽然两个人都是男孩子,却是截然相反的男孩子。

林克是很乖很乖的小白兔,说起话来奶声奶气的。

但是我用人格保证,他一点儿都不娘。

林克不穿校服的样子,我只见过一次。

之前在永辉超市,我去买姨妈巾,偷偷摸摸刚把姨妈巾放到购物车里用两包紫菜盖好,一转身就看到了旁边的林克。

“我看着好像是你,就走过来了,想在你身后吓吓你来着,没有别的意思,你别误会。”林克和我说这话时脸红成了猴屁股。

不穿校服的林克,更是难以掩盖的可爱。

或者说,林克原本就是想把可爱发挥到极致吧。

林克穿一件棕色卫衣,说是棕色吧,好像颜色也没那么深,卫衣上面有一个超级无敌巨无霸可爱的小熊。

林克下面穿一条蓝色牛仔裤,一双小骚粉球鞋。

听说这是他的标配。

然而我的眼睛迅速注意到了林克今天这身装备的亮点,蓝色单肩斜挎包上一只粉色的毛绒小兔子挂件。

“我误会啥?”

我看着周围琳琅满目的卫生巾,再看看林克此时羞红了的脸,带着调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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