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电影里曾经出现过一道“腊雪寻梅”的菜,是用蜂蜜封住熊掌再做烹饪,说熊掌会吸收蜂蜜的甜香,两相结合相得益彰。
这道菜曾经馋了姚远很久,也想弄到熊掌以后这么试一试,但当熊掌这种绝世的食材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才知道,电影里都是扯淡、骗人的。
中餐讲究有味使其出、无味使其入。
特么的熊掌都被蜂蜜糊住了,别的味道还怎么进去,熊掌里那浓厚的腥臊气味怎么才能拔出来?
当一道红扒熊掌端上桌,姚远才知道,所谓的“相得益彰”唯有陈年茅台和熊掌,才是绝配!
茅台如豹子尾巴在口腔里横扫的浓厚酱香把熊掌中来自山林的野性充分激发、融合,厚重软糯的口感瞬间充斥了整个口腔,回味悠长不绝。
仿佛不用咀嚼,厚实的肉感自动就往胃里滑,略带哽噎的满足感让人上头,就连舌头都仿佛粘在口腔之中,让人只想回味,懒得说话。
所谓的“一吃一个不吱声”,说的就是现在。
还是老马先开了腔:“感慨啊!难怪古人会说:‘熊掌我所欲也’,这样的好东西,不爱吃的人是傻子。”
党大哥连忙捧哏,顺便训起了自己吃相不佳的儿子:“对对对,您爱吃就多吃点,小党你能不能别那么没出息?!吃慢点!先把碗里的吃完再夹菜!”
老马又感叹了一声:“让你儿子撒开了吃,三只熊掌呢,今天让这小东西吃个够!”
略微大了一点的胡小胖儿已经有了点羞耻心,可能也习惯训这个小弟弟了:“光知道吃,没出息。”
老马仿佛想起来什么:“别这么说,连孔老二都说过‘食色性也’,吃是人排在第一位的需求呢,爱吃不算没出息。曾经听我一个长辈说起说,他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就是当年曾经吃过谭家菜,还是和民国的总理一起吃的黄焖鱼翅,我这位亲戚现在已经将近一百岁了,一个百岁老人人生最重要的回忆居然是一顿饭、一个菜,你们说有没有意思?”
说到这里,老马停了一下,看到大家耳朵都支棱了起来才接着讲:“我这个老辈子啊,今年应该是九十八了,他一辈子没什么爱好,就是好吃。当年家庭出身可以说是巨富,年轻时学问做的也好、也曾出国留过洋。可惜后来家道败落了,家败了也就没有钱,可是怹老人家还是馋怎么办?为了吃他可是把家里传家的那些宝贝都霍腾的干干净净。听说过因为毒、因为赌去跑当铺的,怹这样因为吃的是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