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小时后,高彬带着小六在一家小饭馆跟顺子见了面。
顺子,大名高顺,是高彬的亲堂弟,早年也受《少林寺》影响,弃学离家去少林寺学武,据说他没能去成少林寺,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高手,看他根骨不错,教给了他几手功夫。
几年之后,高顺回到青港,手下还真有了几套野路子,打架很是生猛,但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精神变得有点不正常,曾经干过一件骇人听闻又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一天他在大街上走的时候,一只草狗冲着他狂叫,还追了他好几米,这惹恼了高顺!
按说,就这样一条瘦骨嶙峋的草狗,手上有几手功夫的高顺想要弄死它非常容易,随便弄个砖头子砸死它,或者直接扭断它的脖子都不是难事。
匪夷所思的是,高顺竟然选择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方法!
他竟然把草狗扑倒在地上,对着狗脖子一阵狂咬!把狗脖子咬的血肉模糊,自己也弄了一身一脸的狗血和狗毛!
草狗吓得狂蹬乱叫,但是它又怎么可能是高顺的对手,被高顺死死的按住,一副不把它咬死不罢休的狠劲!
周围路过的群众实在被这种恐怖的景象给吓晕了,有人报了警,警察出警的速度够快,高顺的牙也不太锋利,警察过来把高顺按住的时候,那只草狗已经被咬的奄奄一息,只剩下出气,没有进气了。
如果经常再晚来几分钟,这只草狗肯定会被高顺活活咬死!
满嘴狗血的高顺被警察逮走的时候,高顺还朝着已经快死的草狗怒骂:“你等着,下回再敢冲我叫,我非得咬死你!”
因为这次的人狗撕咬大战,高顺一战成名,从此有了“高疯子”的绰号。
本来,龙振义看着高顺有点拳脚功夫,还想把高顺收在手下当个小弟,但是出了这事之后,龙振义就跟高顺划清了界限,这小子是个精神病啊,得不住哪天再把自己给咬了!
高顺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整天在身上揣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三棱刮刀,就靠着碰个瓷讹点钱,也不多要,三十也行,五十也可以。
很多人都认识高顺,知道他是个神经病,讹的钱又不算多,一般人就都给他了。
高彬也不愿意跟他多联系,但是觉得他能打架,有一股不要命的疯劲,而且毕竟是自家堂弟,所以经常给他点钱,偶尔带他喝喝酒,逛逛窑子。
因此,高顺对他这个堂哥非常感激,接到堂哥的传呼,立马就赶了过来。
来到饭馆,看到高彬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