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车的时候,他就离她远一些。他就能注意到她的神情变化,她在看别的小姑娘脚上的鞋,是哦,天气这么冷了,她竟没有一双雪地靴。她在看路边的烤鸭店,目不转睛的,是想吃了吗,那待会点菜的时候要点一份。她在看新开的奶茶店,呀,还咽了一口口水。
“喝奶茶吗?好想喝啊。”他主动道,防止她抢着买单,健步走到前头面对服务员,问她道:“喝什么口味的?半糖?加燕麦和椰果怎么样?”
他简直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而蛔虫的本领是从常年累月的观察中得来的。
“你没有女朋友,那这戒指?”沈采薇问道,反正闲话也是闲话。
罗洛澄没说“戴着好看啊”“戒指很贵”“没有意义”之类的,他常用来敷衍别人的说辞,认真地道:“我堂妹送的,她是这款戒指的设计师。”
“冒犯你了,我好奇。”
罗洛澄想着这样的好奇多来一点吧:“我堂妹的品行不错。”
第一次听别人夸一个女生,一上来就用“品行”这个词,沈采薇道:“那她一定很优秀。”
“品行和一个人的成就无关的,我堂妹最多会干损人利己的事,从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就是这么简单。”
“损人利己,也叫品行好?”沈采薇揣摩着,却没问出口。
罗洛澄认为他的堂妹是家族中相当不错的人了,专注于自己的爱好和想要的事业,从不参与家族内斗,他戴着这枚戒指,是为了不断提醒自己: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希望初心不要变,再困难也要坚持下去,就像沈采薇一样的坚守,就是这么简单,坚守爱本真的模样。
他想着总有一天沈采薇会懂的吧,她会懂他的一切。
一辆电瓶车从后面驶过来,车主嘴里囔囔着:“让让,让让......”,却眼看要撞上来了,情急之下,罗洛澄赶紧将沈采薇推到一旁,一个踉跄,他贴着她的身体贴到了城墙上,四目相对,沈采薇惊魂难定,她扬起的鼻尖靠近了他的下巴.
时光定格的瞬间,她无意识地沉湎在他每一次的将她牢牢托住,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她多么的狼狈,思绪翻滚,墙角的腊梅香到灵魂里。
洛澄按捺住抬手拂她乱发的冲动,他很想再捏捏她的脸庞,将她紧紧拥入怀里,亲昵地说:“采薇,你没事吧,我不允许你受一点,哪怕指甲盖大的伤。”
但不行。
他怏怏地缩回手,直立起身体,说的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