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穴居人的洞穴里呆了三天,养足了精神才离开。
他还有远方去征服。
这三天内他带领着小猴子们猎到了不少凶兽,这也让小猴子对他的离去很不舍,撒唧唧撒唧唧的呼唤着,跟着走出洞穴很远。
尤其是母猴子们,她们还在幽怨这位强大的存在,不在她们的身体里留下生命的种子。
对这群臭烘烘却表现得很可爱的小猴子们,詹姆斯很喜欢。
尤其是在相处中,他很意外的发现这群穴居人有神奇的方向感——哪怕是在黑漆漆的洞穴与地底下,他们都能准确的辨认方位。
这也让他觉得这群黑皮猴子很有价值。
比如,当爱因斯克家族与另一个火神大主教家族开战的时候,让这群穴居人挖出一条出口在城堡内部的地道,将会左右一场战事的走向!
当然了,这是以后再操心的事。
至少在他没有突破强者桎梏、能活着返回爱汀城之前,一切都还为时过早。
因而,在离别之际,他走到穴居人首领的前面,将自己的长匕首塞入对方手中并高高举起,大声喊了一句撒唧唧,带动了所以穴居人的高呼后,然后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远去。
对此,小猴子们很开心,但也随着詹姆斯的身影消失而变得失落。
“撒唧唧!”
突然,小猴子们的首领高呼了一声。
他用长匕首劈下一颗钟乳石,快速雕刻出一米见高的小石雕,从轮廓和身材比例来看是一名人类。
撒唧唧!
所有的小猴子都兴奋了,他们将这个小石雕当成了詹姆斯的化身,和那个很像男根的钟乳石放在一起每天顶礼膜拜...
可怜的詹姆斯,相信他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把长匕首送出去了。
一个人的旅程,很难计算时间的流逝。
詹姆斯不知道是过了三十天,还是四十天,反正冬季已经过去了,因为每隔一天阳光都会变得炙热一些了。
他的身上携带的盐巴早就用光,伤创药也没有了,上身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连那张岩斑猞的毛皮都破了好几个洞。
最致命的是他大腿三天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
那是被一群狼留下的。
一共十三只,大小和洛基达然狼长得差不多,只是眉间到鼻子没有一条白毛线。
詹姆斯也没有让它们好过。
当场宰了八只,还砍废了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