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眼前的这只,显然不在常理之内。
这是一只岩斑猞,花白相间的毛皮让它和岩石融合在一起,集善伪装。
如果不是刚好一阵风带来了它的气味,詹姆斯还真发现不了匍匐前进的它。
詹姆斯暗道了声侥幸,做好了搏杀的准备。
也许是被猎物发现了的关系,岩斑猞站了起来。
它的尾巴很短,四肢粗长而矫健,头顶上耸立着两只耳朵,尾端有如钢针般尖锐的黑色簇毛。两颗獠牙很苍白,几乎和詹姆斯的手掌一样长。
阳光之南在精灵族口中的称呼是“遗弃之地”,寓意着这里拥有太多危险,不适合亚人族与人族生存。
不过,眼前这只岩斑猞对于詹姆斯而言,还谈不上危险。
虽然它的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快如闪电的速度,每一次发起进攻,在詹姆斯的眼里都只是一道灰白色的光影,但詹姆斯每一次都能横刀将它逼退。
两者的实力并不在一个层级上。
这只岩斑猞长得很唬人,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战士巅峰境界,对詹姆斯的威胁不大。
所以,带着好奇心理的他一直都有所保留。
毕竟他还要走向更南、更远的地方,熟悉一下这里凶兽的战斗方式很有必要。
比如,以后如果遇上更强大的岩斑猞,今日的经历说不定让自己拥有了逃命的希望。
当然了,在生死搏杀中放水,是不会好果子吃的。
不过一刻钟,詹姆斯的身上已经有了好几道抓痕,鲜血从伤口渗透染红了破损的衣服。
该死的!
这是我最后一套衣服!
詹姆斯有点生气了,在一个传承了上千的显赫家族中长大,对仪表很在意的他收起玩戏的心理,聚精会神要给惹怒他的畜生送上致命一击。
双方都认真了,战斗就变得很血腥。
不过陆续出现的伤口,都是在岩斑猞的身上。
虽然它的速度真的很快,却难不倒搏杀经验十分丰富的詹姆斯。
管你速度有多快,我只想将你的头颅砍下来。
詹姆斯这种直取要害的战术,让善于偷袭而不善于正面搏杀的岩斑猞很被动。
它的爪子有无数次机会让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增添伤口,但代价却是要被闪着冷光的钢铁砍在脑袋上。
它相信自己的脑袋比不上钢铁坚硬。
所以当肋下又一次被划了一道伤口以后,它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