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一脚踩落,血水四溅中,四周一片寂静。
这一刻,记者们举着照相机也已经停顿半空,镁粉都不再爆炸燃烧。
‘拍照啊,让你们拍,最好是把安德烈的无头尸身,多拍几张。’
张坤嘴角带着盈盈笑意,饶有兴致的看向那些记者。
他鞋上、刀上沾着鲜血,青袍随风招展,清眉朗目,面色温和,看在别人眼里,就像魔王一般。
登时,记者群里就发出一片轻呼,人群悄悄的后退了几步。
更有一些或稚嫩,或成熟的女声,尖叫着。
‘似乎有些被吓坏了呢。’
张坤很有恶趣味的想着。
停顿了一会,四周百姓轰的一声,传来欢呼“狂刀,狂刀……”
尤其是一些江湖人士,更是激动得面色晕红,疯了一般的呐喊。
看着这一幕,听着耳中传来的疯狂欢呼,张坤微微讶异,心神也微微恍忽……
不容易啊,这还是他来到此方世界,第一次得到百姓的欢呼。
以往每次做下大事,除了身边寥寥有数的几位亲近朋友,就连镖局里许多人都不认同自己。
更别提那些看热闹的愚昧百姓、以及拱火架秧子的江湖武人,更是敬而远之,明显的打心里排斥。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大抵就是觉得自己是羊群中的一头狼,与他们格格不入的同时,又深怀恐惧。
可是。
在打死这位四处挑战的洋人之后,张坤突然发现,人与人悲欢,似乎在某一刻,可以联通。
这些无知而可怜的百姓,他们并不是天生就喜欢低人一等,或许,在内心深处,其实也有着隐晦的渴望。
渴望着有那么一天,翻身做个主人。
洋人踏足神州大地之上,因为高高在上,做下许多事情,又哪里管得了青国普通百姓怎么想,也不知积累了多少的怨气。
先前不是没有感觉,而是不得不忍,不得不隐藏自己的血性,老老实实做一个顺民罢了。
一旦有人挑起这股火焰。
其疯狂,足以焚灭世间所有一切。
一道道金光,从四面八方升起,成千上万道情绪,或狂热,或崇拜,或信任,或感激……所有思绪融为一体,凝聚成独特而又珍贵的一缕缕龙气……
足足有着21点之多。
竟然比起恶事做尽的崔玉明内廷二总管、名声远扬的会友三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