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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催婚狂魔李知书(2 / 3)

麻了。

关键无论自己怎么解释,这逆徒一直坚信是当老师的拉不下脸面,实质内心异常渴望能娶个媳妇暖床盖被子!

变本加厉开始催婚介绍!

哪怕老院长借故不出门相亲,他都会直接把相亲女子带回到书院里……

最后。

老院长含泪掏出全部家当二两银子。

去镇上铁匠铺,买了一柄全镇最好的铁剑。

说男儿志在四方,让他现在!立刻!马上!出门闯荡!

千万不要贪图安逸留在书院了,不能毁了自身大好前途!

一开始,李知书是断然拒绝的。

表示父母在,不远游。

自己是个孤儿,自幼被院长养大,所以院长就是自己的父母!

老院长无语凝噎,皱眉许久后轻声宽慰道:“徒儿你……其实可以当为师已经死了。”

“我不!我对老师的感情,比天还高比地还厚,就算老师你死了,我就要守着亡师之坟尽孝!”

“知书啊,外面的世界很广阔,有着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比如一捏尖耸猫耳就发出可爱叫声的猫耳娘,道德败坏喜欢肆意勾引祸害男人的美貌狐狸精,以及比青云镇怡香院要广阔丰富万倍的……”

“老师!您说得对!男儿需志在四方,不可贪图一世安逸,唯有经历重重磨难与修行,方可窥得最高层次的剑道!徒儿现在、立刻、马上!就提剑出门磨砺自己!”

如此,才终于送走这逆徒。

迎来了难得的清静日子。

若非身为自己贴心小棉袄的小徒弟姜达礼,可能遭遇了危机性命的凶险。

自己又无法随意出手。

老院长觉得起码等上几百年,再将这上天派来摧残自己的天命之子大徒弟,叫回来祸害自己。

没错!

在老院长看来,自家那握上剑柄便展露无敌资质的大徒弟,定是冥冥中天意所孕,应劫而生的天命之子!

当年那场覆灭整个仙界的大战过后。

自己侥幸存活苟延残喘,来到这僻远青云镇。

心念忽有所感,在此开创天玄书院定居。

原以为一切皆是随心而为。

可当捡到被父母抛弃荒野的男婴,后为他取名为李知书,

十二岁那年,偶然见证了握住剑柄的他,那无法用常理去解释的无敌剑意后。

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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