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总是有新鲜事,不过对于林恩来说,这些并不新鲜。
因为他自己就是新鲜事的造物者。
关于那一枚戒指,林恩很喜欢,因为它确实好用。那些分身并不是林恩所想的那样,只是机械笨拙的傀儡,更不同于某种复制自身的假象存在。
那更像是拥有林恩自己性格的某个额外的存在。
努力了几天的时间,林恩已经积攒了三十多个分身,除了被林恩做实验干掉的一个分身,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剩下的那些,即使被林恩用戒指“驱散”掉,也会一直存在,等待着林恩的召唤。
一人成军,好像不再是梦了。
林恩倒是也不太着急这个事情,毕竟他如今的水平,还暂时干不了什么大事。
林恩目前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两件事情上。
第一呢,自然就是那个老不死的神力生物。
戴安娜说那个家伙是某个神系的神灵,以林恩自己的看法,可能就是某个信仰神,或者哪个本土神的坐骑也说不定。
这些天以来,林恩经常会遭受那个东西的攻击,烦不胜烦。
它好像有特殊的追踪林恩的方式,辨别他的方式,虽然那并不容易,但它的确能在偌大的哥谭市,找到林恩的所在,给他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
这个东西不解决掉,林恩真的会烦死。
狗皮膏药么这不是。
林恩关注的第二个事情嘛,就是他目前正在做的这件事情。
本来呢,林恩只是为了测试一下自己新得到的戒指究竟实力如何,为了验证那第二条能力,才特意去借了老蝙蝠的专属装备。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竟然是一件出奇有趣的事情。
林恩和老蝙蝠交流的时候,总是没办法完全的理解他,同时,林恩也觉得,老蝙蝠可能也有同样的想法。
现在,林恩成为了“蝙蝠侠”,成为了哥谭市夜空中的幽灵。
这就让他有了一些独特的,从未有过的角度去理解和观察老蝙蝠。
而与此同时,这也真的真的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小的们!”
眼下,林恩就霸占了一处本来是明面上是某酒厂,暗地里是走私某些东西的一件不算很大的酒馆。
在帮助原厂的那些家伙前往西方极乐世界之后,林恩,拥有了这里。
准确的说,是林恩们。
“本体脑子好像不太行,各位!彼可取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