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上,人们已经笼起了篝火,火焰把附近照耀的明晃晃的。
阮夏看出来了有许多本地人穿着短裤短袖在河滩上奔跑。
有男人有女人。
他们的皮肤是自然的小麦肤色,甚至还要再暗一点。
大腿强壮有力,浑身都是那种肌肉的紧致感。
是那种野生的美。
阮夏看着眼前的一切瞪大了眼睛。
她今天白天看到的本地人,几乎都套着一一层黑色罩衫,没想到那罩衫下面竟然会是这样的躯体。
她有点打破对这里的刻板印象了。
墨廷晔在阮夏的身后给她介绍,当地人还给这个河滩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奥罗拉,在当地的语言中是曙光的意思。
可见这片河滩对他们的意义。
人们一起在这里喝酒,吃肉,不管认识不认识,都是这条河流的孩子。
阮夏已经迫不及待了。
当她的脚踏上河滩的一刹那,她都感觉墨廷晔有一点保守了,就应该让她穿那双人字拖才对。
总之她也没想那么多,撒欢一样跑向篝火边载歌载舞的人群。
袁奇比他们来得要早一点。
阮夏和墨廷晔到的时候,他就看见两人了。
而他临到两人身边的时候,万万没想到阮夏突然一下子就窜出去了。
应该都没有看见他。
袁奇恭敬的和墨廷晔打了一个招呼。
“阮小姐她…”袁奇本还想再说什么。
墨廷晔的目光追随着阮夏的身影,抬手打断身边人的话,“随她去吧。”
阮夏和这里的人原本是语言不通的。
但是这里的气氛莫名的就让他们融合到了一起。
丝毫没有什么本地人,外来者之分。
实在需要交流的时候,阮夏就拿出自己手机,用里面自带的翻译和对方谈话。
她在这里结识了几个本地人姑娘,对方也丝毫不介意她用手机和自己谈话。
她们一起喝本地的酒,一起吃着她们自己烤的肉,还一起在河滩上赛跑,在篝火边跳舞。
阮夏觉得,这样耗费体力的聚会比那些在酒店顶楼端着高脚杯,互相客套的聚会有意思多了。
玩了太长时间,她有点累了,就坐在那几个本地姑娘的桌子边休息。
那几个姑娘的体力显然比她的好一点,她们还在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