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这一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布鲁克林大学的一处实验室里,一个白人男性打开一个隐秘的冰箱,其中存放着许多血液。
这不是一般血液,而是一个怪物的血。
一个名为“浩克”的怪物之血!
白人男性名为“史登”,他利用蓝先生的网名从怪物宿主——布鲁斯·班纳那里骗取到这些血液。
怪物固然可怕,但也是一种超越人类的生命。
如果能研究出其中的奥妙,他,史登,就能闻名世界!将改变世界!
他将会是世界第一科学家,甚至连诺贝尔奖都无权为他授勋,世界将设立一个以他为名的奖项。
史登一想到这个这些,就兴奋地浑身战栗。
然而乐极生悲,只听实验室门口传来了一声巨响。
“谁!”史登恼怒地朝门口看去。
哪来的混蛋,竟敢打扰我的美梦!
你知不知道你得罪了未来的世界第一科学家!
史登怒气冲冲,但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因为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这让他不得不冷静。
持枪之人身穿作战服,似乎是个雇佣兵,他瞥了冰箱一眼,问道:“布鲁斯·班纳在哪里?”
史登举起双手,脸色唰得一下变得惨白:“他、他走了。”
雇佣兵看向冰箱里的血液,又问:“那是他的血液?”
史登吓得无力撒谎,颤抖地点点头。
雇佣兵见此,脸上浮现一抹癫狂的笑容:“把它注射到我身上。”
史登被这个疯狂的想法吓到了,负负得正,这反而让他恢复了一些理性:“不行,如果注射这些血液,你会变成怪物!”
就算是他,也只是想研究这些血液的特殊之处。
哪怕是注射试验,也得用小白鼠来进行。
现在让他直接进行人体试验,哪怕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想突破这层底线。
雇佣兵把枪口抵在史登脑门上,强调道:“这不是商量,这是命令,你也不希望我给你注射一颗子弹吧?”
史登头冒冷汗,明白了局势。
随即拿出一管班纳的血液,让雇佣兵躺在手术台上,并进行注射,操作非常简单,没什么技术含量。
然而数秒之后,就产生了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变化,高到史登只能用“变异”一词来形容。
“啊!”
雇佣兵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