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的替班,应采澜会一手神奇的针术,能够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的传闻,逐渐在帝京散开。
“话说……”
马车上,应采澜忽然想起来:“静水庄不也在江春埠吗?”
“对。”阎佩瑜点点头,道:“昨日,应彩月被送走了。她身子状况不好,一路颠簸很慢,即便天黑之前能抵达静水庄,大皇子给她的那么多东西,也没安顿好吧。”
应采澜挑眉。
看来,他一直命人关注着这些事!
转头看向他,她笑得一脸机灵:“皇家园林那么多,你非要选江春埠的枫林,该不会是……”
想要顺势找机会,对付应彩月吧?
这腹黑货色,做的每一件事,都不会是没有深意的!
“傻瓜。”阎佩瑜笑道:“我们与她有仇,是众所周知的。而我们在江春埠的时候,她在静水庄出了事,我们难道没有嫌疑?我怎么会明目张胆地跟着来对付她?”
应采澜想想也对:“那我想不出来你的用意了。”
这人有八百个心眼,就她那点仨瓜俩枣的智商,真不够他拼的!
总之,他肯定不会是无缘无故选这边。
一定有安排!
“一来,的确秋日景致以江春埠枫林最佳。”阎佩瑜解释道:“第二,你不想去看戏吗?咱们什么都不做,但总会有人做点什么的!”
应采澜恍悟。
是啊!
棒打落水狗什么的,多痛快啊不是吗?
不用自己亲手去打,有别人帮打,那更爽啊!
“好吧,我更期待了!”她笑嘻嘻地靠在阎佩瑜身上,又说:“阎望,你是懂隔岸观火的!”
阎佩瑜但笑不语。
现在的应采澜,是真正的小娇妻!
刚成亲那会儿,她性子比现在要尖锐多了,做事的目的性也更强。
没感情,对他也没有归属感。
生怕他死了要给他陪葬,随时想着一旦他这边出事了,她就要跑路。
可如今,肉眼可见她对他有依赖心。
并且,她应该也是喜欢他的,而不再单纯是沉迷于他的美色。
他搂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道:“还要走个半日的,你可以睡会儿,到了我叫你。路上颠簸,你靠着我睡得舒服些。”
江春埠这边,的确是景色怡人。
但路途也确实有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