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王自己决定。
诸侯王国在司法方面,同样存在着高度的独立性。诸侯王国司法的高度独立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各国诸侯国内部的治理自成一体,自有一套运行体系。虽然对于汉中央制定的汉令,各诸侯国自然是需要遵从。
但如果汉中央没有制定相应的汉律,诸侯国自然可以自行处理、自行问罪、自行判决,完全不需要像汉直辖郡县一般向汉中央廷尉府申请裁决。
如此,掌握了司法独立的各诸侯国,自然也可以进一步掌握相应的人事权、财政权,甚至于兵权。
胡县跨国婚嫁案,实际上所反映出的是汉错综复杂环境下所折射的央地矛盾。汉中央仅仅只是汉国的中央,而非诸侯国的中央。
表面上顺从汉中央,但实际上,在拥有独立司法权、财政权、人事权和兵权的情况下,诸侯国与汉的关系绝非是简单的依附关系,而是既对立又合作的特殊关系。
这就是文帝父子一直计划削藩的原因,想加强中央集权,更担心有实力的诸侯国谋反。尤其是吴王刘濞。
那么,王娡所建议的人口大普查,能进行得顺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