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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李歌满挺关心父亲的婚事(2 / 4)

到黄昏,就扑通一声蹦下水去洗澡,顺便在余水国的扳罾子里,摸几条鱼儿回家做菜吃。也有人家的大人,一到黄昏,就在水沟边扳鱼。鱼儿在夕阳下,迎着水面跳跃,挺是美好!

那条大水沟,很长很宽,一直连着东方镇的鸭子湖。鸭子湖是故河口当初最大的湖,湖畔全是稻田,田亩极为广阔,鸭子湖湖畔的人家,很是丰衣足食,那里的孩子取名字,都用水字,什么水国,水凤,水仙等等。

余水国的老家在鸭子湖,在鸭子湖置有田亩鱼池,家境富裕,生养有二个女儿,三个儿子。老婆儿女都在鸭子湖湖畔跟随他的父母包养鸭子湖,养鱼,种地,他独在青苔村下当会计,过的很是快活自由,进馆看戏是常事,与父子戏班的班主李歌满熟络得很。

人见他叫余大公子,因他是家中长子,算是家里的天。那时乡下家里的长子就是天。长子的话就是圣旨,家人没人敢不听。古时有句俗语,长哥长嫂当爷娘,说的就是这事。余水国是余家大家长,使得胡麻子的婚事很快就落实了。

余水国的幺妹子叫余水仙,长得漂亮,挑高的个头,肤色也白,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水仙一样水灵,实说是不常见的美女一枚,只是脖子臂膀上满是瘤巴,穿了衣服,看不出啥,脱了衣服,的确吓人。

你说一个仙女,身上长满了瘤巴,冤不冤!据说余水仙身上的留疤是小时候被余水国不小心用开水烫的。那时的女孩在大人眼中,不算个数,随时都可被烫死,饿死,烧死。烫了也没医治,自生自长,自生自灭,自然好就好了,自然不好的也就不得好,死去的都有。因为烫伤的伤口感染了容易得败血症。还好余水仙抵抗力强,只是留下那些难看的瘤巴,且随着年龄增长越长越大。

由此,余水仙一直自卑,羞于见人,更别说见男人。二十几了,还没人家,更别说嫁人。余水国的另几个妹子都嫁人了,一个嫁的是医生,一个嫁的是开修理铺子的大师傅,据说还有一个妹子嫁到了走马岭当压寨夫人,都不错。余水国心里对这个幺妹子很是歉疚。幺妹子一直没说人家,没出嫁,是余水国的一块心病。当他得知胡麻子未婚之时,立刻征得李歌满同意,把自己的幺妹子许配给了胡麻子。

李歌满非常满意,胡麻子也非常满意。人家身上有瘤巴,自家脸上有麻子,配着不吃亏。两个年轻人见过几次面,就结婚!夫妻恩爱,双双把家安!

谁也想不到,胡麻子往后会成为我的亲外姑爹!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余水仙嫁给胡麻子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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