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下雨了,安珀馆亮了起来。
绚烂的灯光透过落地窗照射出来,整栋建筑好似在发光。这是一座有着哥特式尖顶的别墅建筑,屋顶铺着深红色的瓦片,墙壁贴着坚固的花岗岩。
学生会的干部穿着黑色的礼服,上衣口袋里揣着白色的手帕胸前插着鲜红的康乃馨,站在走廊外迎宾。
“卧槽!恺撒一个人住这么大的一幢别墅?这也太奢华了吧。”路明非啧啧赞叹,“果然是人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
他换上了那套黑色高级西装,戴上了高级腕表,一扫之前的衰样,十分清秀帅气。这些都是莫时送给他的,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只有在重要场合他才会拿出来穿上。
“其实恺撒也不是经常住在这,这是他租来作为学生会活动场所的,以前他每年都能赢得诺顿馆的使用权,不必支付租金,但现在诺顿馆归你们了。”芬格尔对两人竖起了大拇指。
一身从戏剧社租来的黑色西装包裹着他高大挺拔的身体,一头铁灰色长发在脑后扎起一条辫子,露出饱满的额头,银色的眸子里跳荡着光,倒也显得十分英俊。就是灵魂有点猥琐。
他和路明非两人站在莫时两侧,俨然像是两个保镖。
“那我们为什么不搬到诺顿馆去住?”路明非想起了这一茬。
“因为太空旷了,我不这么喜欢,反正已经整顿好了,你喜欢的话可以一个人过去住几晚。”莫时微笑着说。
他也换上了一身高级西服,将头发梳成了复古港式中分,英俊无比、潇洒不羁。
“那还是算了,我还是住宿舍吧。”路明非连忙拒绝。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芬格尔十分流利地说出了一句中国俗语。
安珀馆门口停着各式各样的豪车,然而一群人却围在一辆绿色皮卡前,上面盖着一块白色的雨布,还有狗仔拿着照相机“咔咔”拍个不停,显然在这雨布下面有什么值得报道的东西。
两名学生会干部走上前来,将雨布猛地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如血般的鲜红色,和漆黑的夜幕形成强烈对比,看得人惊心动魄。
那是成千上万朵玫瑰花,新鲜采摘下来,上面挂着晶莹的露珠,让这些玫瑰花看起来亮晶晶的,像是在发光一样。
“这一定是恺撒给你们准备的玫瑰花,看来他十分看重你们啊!”芬格尔感慨。
“但愿如此吧。”莫时淡淡地说。
“看重你妹啊!”路明非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