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气干云。
“莫时哥威武!”路明非赶紧抱大腿。
“Onedollar,justonedollar……(一美元,只要一美元……)”有人在他们背后气息微弱地说。
“No,I'mpoor!Nomoney!(不,我很穷,没钱!)”路明非以朴实简洁的英语回复。
两人回头一看,背后那个乞讨者是个魁梧的年轻人,有着铁灰色的毛发,英挺的面孔下顶着邋遢的络腮胡,烛火般闪亮的灰蓝眼睛充满渴求,身上穿着破旧的墨绿色格子衫和拖沓的洒脚裤。
“中国人?”对方察觉了莫时二人的国籍,立刻换用一口流利中文,“大爷们赏点钱买杯可乐吧,我真不是乞丐,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
“不是专业乞丐你怎么会这么熟练!”路明非吐槽。
“……”莫时用手托着下巴,“我觉的他不是乞丐。”
他能看出来眼前这个乞讨的年轻人是在装疯卖傻,因为他的眼里好似藏着狮子,恐怕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对!这位大爷好眼光!”年轻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背后的挎包里掏出了字典般的课本,“芬格尔·冯·弗林斯,德国人,真不是乞丐,是大学生。”
看起来颇有些年头的课本上,用英文混合拉丁文写着书名,依靠着龙族的语言文字天赋,莫时一眼就认出了上面的文字——《龙族血统论》。
在卡塞尔学院的文件上他看过这种混合写法,即便是他,内心也泛起一丝波澜,也就是说眼前这名年轻人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而卡塞尔学院是一所研究龙族的学院!
看来我和龙族……确实有着不解之缘啊……莫时心想。
“你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在等CC1000次快车?”莫时问道。
“没错,难道你们也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芬格尔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磁卡票,晃了晃。
“莫时哥,他的票和我们的票一样。”路明非也掏出一张一模一样的磁卡票,惊讶地说。
“我们是今年入学的新生。”莫时说。
“亲人呐!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校友。”芬格尔一把抱住两人。
“既然大家都是校友,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请客,随便吃。”莫时微笑着说。
……
“炸鸡配可乐果然爽!以后你就是我亲大爷!”芬格尔四仰八叉地坐在椅子上,大口啃着炸鸡,喝着可乐,丝毫没有节操地对莫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