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特别喜欢看书。对这些东西看得一清二楚,可南卿不一样,这姑娘聪明归聪明,腹黑归腹黑,但开的玩笑多数是善意的,充其量就是调皮,不会太过分。真正奥了见识到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抹精致的灰的时候。总归是无法接受的。
他成功的在一座偏僻的小巷子里开了一间酒馆,而她,开启了她仗剑走天涯的路程。
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开了一间酒馆,这是正常人想不到的,因为这条小巷子里已经很少有人在这儿住了。旁边的铺子十个有九个是关门的,只有一家打铁的铺子在沈默的对门开着。打铁的是一对父子,父亲叫王大柱,儿子叫王小柱。王小柱今年刚刚五岁,整天就帮着他的父亲打下手,至于他的母亲,据说在生他的时候犹豫体力不支撒手人寰了。
巷子到闹市的距离约莫七八百米,可基本没什么人会来这儿。铁匠铺倒是不在意这个,反正做的是一个口碑,做这个的人也不会很多。
王大柱见对门开了个酒馆,就乐了,他平时不打铁的时候就喜欢喝上一杯,这邻居来了个开酒馆的,好事儿呀!于是他上集市买了二斤羊肉就上了门。在这个时代,吃牛肉犯法,猪肉犹豫没阉割的原因,腥得慌,稍有点小资产的都不会吃那玩意,羊肉王大柱也不常吃,不过见邻居嘛,带上二斤羊肉才显得不寒颤。
沈默的酒馆起的名字很随意,一目了然,就叫“酒馆”
王大柱踏入门内,便看到一名年轻人坐在柜台之后,手里捧着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说实话,沈默给他的第一印象很不好。人长得倒是挺帅气的,可你一开酒馆的看书?这是不是装过头了,酒馆没什么装修,拢共就那么七张桌子,也没有二楼,厨房在后院,做酒馆的都有自己的酒窖,后院要求的面积必须大。在柜台旁边,放着好几个酒缸,这酒缸看起来倒是有些年头了。
估计是某个想读书想傻了的傻子吧。王大柱见过太多这样子的人了,读了一辈子的书,什么都干不了。整天就之乎者也,不干实事。这小年轻八成也是开着玩儿的吧。顿时,对这酒馆的期待往下降了一分。
不过,好歹是邻居,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嘛。
“掌柜的,俺是对面打铁的,俺叫王大柱,今个儿来恭喜您发财哈。”王大柱这话一出,就觉得自己似乎说错了,读书人嘛,都不喜欢发财这两个字。是不是有点突兀了。
沈默放下了手中的书籍,看到王大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