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仔细的观察着丧尸的各种变化,了解它们的作战方式,总结归类它们的种类,因为刚开始我的弹药很少,我只能努力的寻找它们的弱点,甚至只能和它们近身肉搏,知道我收复的第一个小镇是怎么收复的吗?”
看着蒋澎龙摇头,孟魂接着说道:“几台挖掘机,一大堆易燃的垃圾,就靠这些东西,我清理干净了一个小镇,而那时候整个队伍就我和李明两个新人类。”
“这些战斗凌教官都参与过,那时候我们缺枪少弹药,没有重火力,但是我成功了,慢慢拉起队伍,直到现在收复了一个地级市……”
本来这些事情蒋澎龙有些耳闻,但是听到孟魂自己说出来又是一种不同的感觉,孟魂在大杀四方的时候,自己还龟缩在基地里等待着救援,而当时他手里的资本是孟魂的几百倍。
本来有点洋洋得意,甚至有些轻敌的蒋澎龙好像被一盆凉水兜头浇下,孟魂给他说这些事情就是看透了他的轻敌,战斗最怕的就是轻敌,一个普通人在末世里挣扎靠的就是小心再小心,一个轻敌就有可能把自己命搭进去。
“很多士兵他们的恐惧其实来源于未知,你想想看,如果是和人类作战,一发子弹打中,那怕不是要害部位,也会让人痛苦流血倒下,而且人类有七情六欲,会恐惧,死伤过大就会出现溃逃,而丧尸不一样,那怕被打掉身上绝大部分的肉,只要腿脚、脊椎、大脑还好就能继续向前,你想像一下,一个骷髅兵向你走来和一个人类向你走来哪一个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
“在最初离家的时候,我只有一些冷兵器和一把狙击弩,而且那时候狙击弩也没有可以补充弹药的地方,所以我用的最多的还是冷兵器,在和丧尸肉搏的时候,我才慢慢克服掉恐惧,只要冷兵器用的好,一下就能解决战斗,而且只要你手里的刀没有断,就一直能用下去,而枪呢?没了子弹,根本还不如刀好使,这就是我现在还一直拿着冷兵器的原因。”
“我的自信也不是天生就有,我也是用手里的武器一点点杀出来的,说实在的,你观察一下救赎团,他们的自信就明显比那些只拿着枪的士兵要强得多。”
孟魂说着用手指了指不远处拿着刀盾的救赎团成员,几个人拿着盾把一只丧尸撞倒,然后拿着刀把丧尸砍掉四肢,然后在一边嘻嘻哈哈的说笑,而那些拿枪的士兵大多数时候还是站的远一点,然后补枪,那怕枪头上有刺刀也根本不会去用。
“其实你们都太把丧尸当回事了,那怕那些特殊丧尸,只要应对得法也不用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