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魂举枪对准大门,一个警察出现在门口,年纪大概有二十三四岁,一身警服上面全是斑斑血迹,腰里别着一把匕首,面对着孟魂的枪口,稚嫩的面孔有点紧张,但又偏偏装着很镇定,但是微微颤抖的手出卖了他的内心。
“别紧张,我们都是附近的幸存者,今天来这里碰碰运气,我们没有恶意,你是这里的警察吗?”孟魂尽量的放轻语气,并慢慢的靠近警察。
“站在那里别动!在动我就开枪了!把你手里的枪丢掉,你们是不是野狼的人?”小警察看起来更激动了。
“野狼是什么?动物园?”孟魂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别装了,除了野狼的人,谁能穿得整齐,脸上没有菜色?你们都是十恶不赦的混蛋!”小警察激动的低声喊道。
“我叫孟魂,就住在离这里两个路口的旧城小区,我今天才出来打算在派出所碰碰运气找一些补给,我真的不是什么野狼的人,我整个11月都在家里,根本没出过门!”孟魂有点头大,这位为什么就认准了自己是什么野狼的人?
“你真的不是?”小警察有点狐疑的看着孟魂,“你一个月没出门,你靠什么生存的?”
孟魂笑了,“这个解释起来有点麻烦,不如我们都放下枪,去安全的地方,慢慢说这个事情,还有我这里有吃的要吃点吗?”
“好!你先放下枪!”小警察还是有点不信。
孟魂把手里的枪别在腰带上,“这下好了吧?”说着取下背包,掏出一瓶水,和一块面包,“来,先垫垫肚子,回头到了我家我再给你做好吃的。”
小警察也许是看出了孟魂没有恶意,接过面包,一把撕开包装,狼吞虎咽的往嘴里塞,噎的直翻白眼,孟魂还真怕他把自己噎死,连忙拧开瓶装水,“慢点吃,来喝口水。”小警察接过水瓶,咕咚咕咚几口喝完,有点意犹未尽的样子,“还有吗?”孟魂都要气乐了,“刚才才拿枪指着我,这会又问我要吃的。”
小警察有点不好意思“我以为你是野狼的人,所以就这样了,我向你道歉。”
“行了,别说了,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天快要黑了,晚上在外面实在不安全,吃的等回去再给你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孟魂背好背包,拉起从刚才就蹲在墙角的李明对小警察说道。
“好,我叫王阳明,叫我小王就好”
“这名字太霸气了,你爸喜欢明史吧?”孟魂差点笑出来,这名字取的真直白。
“对啊,我爸爸是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