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梨在看到自家姥爷和舅舅们带回来的猎物时,心情好得不得了。
有猎物,就意味着有肉吃。
这个年代,哪怕是城里人,也别想经常性的吃肉,毕竟供应就那么多,每家每户的肉票在那里摆着,并不是你想吃肉就能有肉吃。
当然,若是你舍得花钱,还有门道,那就另说。
可这个年头,就算是有钱,又有谁敢大手大脚花钱呢?
随随便便被人举报了,这指不定就是灭顶之灾!
但是在村里,村民自己在山里抓到野鸡、兔子什么的,可就是可以自由处置了。
如今这两年,上面的政策已经有些松缓了。
而李格庄又是特别的团结,一般的事情,还真的影响不到这里。
不过,今儿弄到的这些猎物,李奎安他们只做了一只兔子、一只野鸡,其它的都留了下来,准备明儿赶集拿去公社那边换东西。
卖,是不可能卖的。
毕竟卖给收购站的价钱太低,远不如拿去换东西。
事实上,公社赶集的时候,是有黑市交易的。
不过,李格庄的人从来不去沾染这个,又不是揭不开锅,犯不着去触这个霉头。毕竟,常在河边走,总会湿鞋的。
老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
……
听自家姥爷说明儿要去赶集,宋梨就是精神抖擞起来。
她可是记着呢,女主宋嫣可是公社黑市的常客,也是在黑市认识了那伟光正的男主。
说起来,宋梨就纳闷得很,为什么这些年代文里,男主、女主都喜欢往黑市钻,而且别人钻黑市九成九会被抓,而他们总是能化险为夷。
最神奇的是,女主钻黑市会惹麻烦,然后男主就因为女主的勇敢自立而心生好感,从而变身舔狗一枚。
宋梨兴奋得半宿没睡,等到天亮,立刻精神抖擞地爬起来。
她不知道宋嫣今儿会不会去黑市,但她觉得吧,自己或许能给对方添点儿堵!
毕竟,自己一个傻子嘛!
吃了早饭,兴高采烈地跟着家里人去赶集的宋梨,没多会儿就欲哭无泪了。
因为这出村的路,是真的不好走。
之前跟着亲妈来的时候,宋梨就累了个够呛,暗暗琢磨着,没事儿就不往山外跑了。
可惜,这才几天时间,自己就把这想法给丢了一边去。
若不是想到自己等会儿可能有机会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