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斯坦。”
坐在老霍克的酒吧里,享受着久违的香煎小牛排。
谢金好像又回到了自己在旧金山象牙塔里上大学的时光。
一边喝着老霍克酒馆里最贵的酒,也是老霍克藏了四年的白葡萄酒珍藏。
谢金看着眼前这个,今天已经是第五个前来找他说话的人。
“介绍一下你自己吧,约翰。”
看着身前有些窘迫,穿着一身破旧衣服的壮硕身影。
他默默的在心里点了点头。
对对方的体魄和健壮表示满意。
同时,他表面上确不动声色,尽情扮演着,一个正在决定别人命运的有钱人。
享受着这种支配别人命运的权势和快感。
就像眼前,他吃着的鲜嫩小牛排,那是今天早上刚宰杀的。
源自于隔壁尼克家小农场刚刚三个多月的心爱小牛犊。
就像他现在喝的,老霍克珍藏了四年多的白葡萄酒。
老霍克自己都不舍得动一下,就被他花费五百美元拿了下来。
这,就是有钱人。
虽然不齿,虽然无奈。
但是,所有人却都喜欢和希望成为有钱人。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或者家人健康等等。
“我,我听说你正在招募淘金队员。
所以,所以我想要毛遂自荐,你明白的。
我现在比较困难,不过我很能吃苦,人也很老实。
我只要最低的薪水和分成,希望你让我加入你的淘金队。”
看着眼前这个不太懂谈判技巧,或者说不愿意懂谈判技巧的壮汉。
谢金点了点头,确面无表情,没有给对方什么表态。
哪怕对方好像傻子一样,对他露出了最柔软的腹部,并且告诉自己,他现在很脆弱,极为需要钱。
可以接受各种羞辱,可以接受任何的压榨,并且任劳任怨。
这种资本家最喜欢的情绪和表现。
可是他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出来。
约翰·金普森,说实话,他听说过这个名字。
毕竟也在小镇前后混了好几个月。
虽然大半时间都不在镇子上,可是关于一些人的情况和消息,他却也都大致清楚明白。
比如眼前这个一身破旧衣物,有些落魄的白人壮汉。
他就很清楚和了解。
和许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