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空大红大紫,那个时空大扑街。
这个人唱大红大紫,换那个人就大扑街。
都是大概率事件。
他不准备如此轻率的对待自己这辈子的第一份职业。
做就要做好。
追求准确率成功率,尽快把自己的名气造到最大。
不如此何以对抗那狗屁的封杀!
所以,本着熟悉业务的角度,本着“用进废退”的基本原理,他决定好好把原主留下的音乐知识、钢琴技术,都继承并温习起来。
不止现在,在《短发》正式上市发售之前,他都准备好好闭门练内功。
还好,音乐学院嘛,这方面资源丰富。
钢琴系每个学生每学期,都有300个小时的免费时间,就在教学楼里,就有这样一间一间隔开的小琴房,练琴不是问题。
临近中午的时候,管玉兰就又跑过来,给送来了一大摞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并且简单汇报了一下目前谈下来的情况。
基本上也就是跟着行业普遍情况走的。
在徐正华担任《短发》制作人期间,小岛唱片负责报销他衣食住行的一应开支,其中就包括了当初管玉兰说过的,三星级酒店套房一间,以及工作期间提供外卖选择,车接车送按照出租车的标准报销往返路费,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是薪水。
担任制作人期间,他的时薪是每小时150元。
据说这是小岛唱片邀请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担任制作人时,会开出的第三档报酬——也没什么太多好争的,毕竟你还没有出过成绩。
制作时间可以根据徐正华的个人安排灵活调整,但整体要求,对方只给了15个工作日,掐指一算,也就是要求在3月20号之前,就要彻底结束录音。
时间很充裕了。
徐正华不打算多挣他们的工资,打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首作品——这才几个钱,上市之后按销量拿的版税分成,才是大头。
基本上这些条件徐正华全都没意见,那就接过管玉兰带来的合同,签字。
之前签过的,是制作人分成协议,其实跟词、曲、编曲的授权合同,性质基本完全一样,是一种文化创意的授权和独占合同。
这一次签的,则是工作合同。规定的是工作细则。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下午窝在宿舍里,一边听杜雪岚的歌,一边看报纸,翻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