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余光偷偷观察穿着打扮是否得体。
沈白说:“我想去趟书店。”
如果夕岚有时忙得话,沈白也会选择先把她送回家再出门一趟。
结果和想象完全不相接。
夕岚暗暗决定,等会她要点份补脑汤。
实在不行,她只能结束假期开工,用忙碌来麻痹自己。
真的,不能再幻想下去了。
夕岚重重点头。
沈白以为她不乐意,反而是为了迁就自己才答应的。
张口想说点,就看到夕岚低下头手指劈里啪啦敲打键盘。
猜测又是在跟黎苏聊天。
沈白不由问:“你只有黎苏一个闺蜜吗?”
上学时夕岚人缘好,按理说不应该只有黎苏这个闺蜜的。
沈老师还没发觉,男生和女生的思路不一样。
对于男生而言,一起打过球,一块喝过酒,打过游戏,逃过课……都能称之为兄弟哥们。
但在女生思维里,闺蜜是死党,是人生的知音,朋友可以有很多个。
夕岚头也不抬,眼皮子黏在屏幕上。
“有苏苏就够了。”
“挺羡慕你们的。”
可不是羡慕啊。
小时候的沈白很调皮,喜欢抓弄夕岚。
夕岚还很软萌可人,根本不会像初中那样,扛起扫帚追赶他的彪悍。
也就黎苏总围在夕岚身边,是生怕他突然冒出来吓到她。
知道小女生都怕小虫子,沈白偏偏爱薅树叶找毛毛虫,就为了吓一吓夕岚。
无奈的是城区的绿化带被管理得一颗虫蛋都找不到。
还是沈白姥爷家的果园有趣,树上不仅有虫子还有鸟窝。
暑假是沈白最喜欢的。
去姥爷家玩,地上长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
言归正传,沈白没找着虫子,但他手巧,跟姥姥学会用草编多种形状的昆虫。
结果人没吓着,反倒引起班里其他人的注意,然后被迫继续草编。
最后落在夕岚手里的不是圆滚滚的毛毛虫,而是一只蝴蝶和一个蚂蚱。
晚上回家沈白的手都酸到拿不稳筷子。
店员怀里揽着泡芙,历经无良爸爸抛弃的它很骄傲。
检查身体出来后连给沈白一个眼神都吝啬。
母爱泛滥的夕岚连忙伸手去接过可耻卖萌的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