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里,燕云都呆在藏金阁看书。
说来也是奇怪,也不知道那不戒是如何弄来那么多书籍的。要说他是买的吧,燕云却是不信,毕竟是布施都要去千金坊抢钱的主,但若不是买的,莫非这些书都是别人送的?那里人脉却也恐怖。
燕云有一茬没一茬的想着。
这几日看那些书增长江湖见闻,有一个蓝衣先生写的《江湖杂记》最是有趣。这是一套书,从这位蓝衣先生初入江湖开始写起,记述一路上的见闻,一路写到后面飞升为止。
这蓝衣先生自称自己是海外仙人,从域外仙山而来,到人间游历逍遥二十余年。最大的爱好就是记述江湖中人事物。他武功高超,但不做作,喜欢交友,游戏人间。据说那江湖中一半的人都将视为好友,据说当年想找他喝酒的人,从那街头能一路排到街尾。可惜已经飞升,不得一见,若是能见到该是如何的风流人物?
“吾于人间二十年,所见者众,所识者多,逍遥天地间,无外物所扰,无案牍所忧。可叹,此生终究不得所爱,可叹,人间美好终究过客。世上之事,本就如此,圆满者少,残缺者多。今日路遇恶徒,出手杀之。蓝衣染血,感天地威压日盛,知不日将要飞升仙界。此书也该就此作结,且就从风而去吧。若后者有幸,相邀于天界噫。”
合上书,燕云长舒一口气,有些感慨。这位蓝衣先生,算是一流的风流人物,应该是当世罕见的俊才了,但最后还是带着遗憾飞升。他这里说的所爱,书中也有记录,却是和他一起同游江湖的师妹,最后爱上了一个青年才俊。蓝衣先生,游历江湖,却也有这一份原因在里面。
嗯,还有飞升。世人都求飞升,这蓝衣先生却不求……
感慨完,把书丢在一旁,这本《江湖杂记》扔在一起的还有那本镶金的《侠盗黑修罗》。
嗯,怎么说呢,消遣可以,但看完了只能感到这个人确实厉害,也就没有别的什么了,却不会像无天那样直接化身迷弟。
看完书,便要开始练枪。
练枪却不是直接拿起涯角抢开练,而是在那脑海之中观摩别的枪法。
醍醐灌顶的玄妙,不足以文自道,并不是单纯的就是将那些功法的文字图形,输入到你的脑海里那么简单。还有那种已经修习多年的感觉和感悟在其中,如没有这份神奇,燕云也不可能在一瞬间,便能学会脑海中的那诸多法门。
当然也不是没有坏处,比如说现在。要不是路无桐在之前不断地提醒燕云,不要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