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害人的身份已经确定,吴凡安排小组分别反馈了相关信息,为了推进案件的侦破,专案组不得不组织再次开会讨论。
吴凡神色冷峻的道“从黄秀娟的通话记录来看,她在6月15日下午1点还接过一通电话,我们核实了来电人员,是韵达快递代办点的老板打的,通话时间为59秒,我们核实了黄秀娟的购物信息,发现是她通过京东购买了一件内衣,快递通知其购买的快递已经送到了小区,到了16日上午9点,她的母亲,还有一个陌生号码给她打电话,显示均没有接通,说明这个时候,黄秀娟已经遇害了,结合尸检情况,我们可以把这个时间段确定为黄秀娟的死亡时间段。下一步,一是要把黄秀娟在监控最后消失的画面找出来,确定她的行动轨迹;二是要排查黄秀娟存在的债务、情感纠纷,核实与她存有纠纷的人员,并逐一核实不在场证明。虽然这项工作量比较大,但是我们一定要把工作做细致一点。”
一名刑警扶了扶眼镜,道:“吴队分析得有道理,我发表一下杀人动机的观点,我认为劫财杀人可能性较大,一般劫财杀人的凶手,在实施犯罪目的达到后,可能担心留下了相关证据,往往会采取过激手段,甚至焚烧尸体。”
一名刑警技术人员道“从现场我们没有提取到凶手的指纹、脚印,但根据被害人遇害情况,可以肯定的是,被害人的遇害地点不在烂尾楼,我们现在要搞清楚遇害的第一现场后,再去查一下相关证据,我相信,再精明的凶手,一定会留下一些痕迹的。”
吴凡微微点头,表示同意,补充道“凶手从第一案发现场把死者转移到烂尾楼进行焚尸,最大的原因可能是被害人遇害地点不方便存放尸体,但凶手敢于杀人,而没有被发现,可能是在监控盲区,但为什么没有把尸体搬运到深山老林或者沉在池塘或者水库里,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凶手对案发地点情况并不熟悉;同时,凶手把尸体搬运在烂尾楼进行焚烧被发现的可能性绝对要高于抛尸荒野,为什么凶手不怕警方发现呢?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难道是因为凶手根本不怕尸体被发现,焚烧尸体是为了拖延警方查证的时间,这确实是一个难以想明白的地方。
一名参与走访的侦查刑警道“由于焚尸的烂尾楼周围没有监控,目前在走访排查中,没有人反映曾看到过可疑人员出入过,这无疑也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吴凡补充道:“现场还留下了一个汽油桶,我们可以排查一下,看附近有人购买过散装汽油没有,然后再调取加油站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