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3 / 7)

凌信诚在与仇慧敏见面的次日,便派人为她办理了三百万现金的入户手续。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与仇慧敏见面的事情,然后说到了优优。

他问我是否知道优优的案子有何进展,优优是否已经承认作案。他同时表示相信公安机关会进行细致的调查,因为到了法庭一切要凭证据说话。但他并未对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说他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有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按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的辩护人,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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