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被捕之后,最先来找我的,是优优的大姐。
她是让阿菊陪着来的,在优优被抓的第二天中午敲开我的家门。人还没有进屋,优优大姐就屈膝跪在了门外的地上。
我和阿菊一道,扶起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把她扶进屋子。我给她们倒了热水和饮料,但没人去喝。优优的大姐再次要跪,被我及时拉住。阿菊也在一旁不停劝慰,让她坚强一点,有话快说。
她们来此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优优。她们不相信优优会那样伤天害理,但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面对这位只会以泪洗面的大姐,我也只能正面安慰: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公安机关自会调查甄别,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甚至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向她们进行了如下讲解:即便公安机关有所疏漏,还有人民检察院认真把关。即便检察院认定优优犯罪,还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法院审案子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组织合议庭一起商量。再说就算法院判了,也还可以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减刑,最多维持原判,加刑是不可以的。再说还有律师。律师都是最懂法律的人,会帮助优优据理申辩。
在我如此这般的开导劝慰之下,优优大姐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把这位半信半疑的女人送出家门的时候,我悄悄问了阿菊:“为什么优优姐夫没来,他难道不关心优优?”
阿菊也同样悄悄地,用最微小的动作,点了点头,说道:“她姐夫躲起来了。”
“躲起来了?”我表示惊疑,“难道他也牵涉进去了?”
阿菊摆手:“不是躲公安局,他是在躲凌信诚。他怕凌信诚派人找他还钱,要他那辆车子。原来凌信诚见了面也叫他姐夫的,现在优优干了这事,那还不成了仇人。”
我想也是,亲仇之间,常常只是一夕之隔。
关于优优的案子,我也通过分局的熟人,设法打听过侦查进展的内情。据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因为这个案子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方向明确,没有第二个嫌疑人,所以很快就会侦查终结,提请起诉。估计检察院同意起诉,应不成问题。
果然,半个月后,我听说公安机关已将优优的案子移送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抓紧进行。据公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针对儿童,且情节特别恶劣,所以惊动政府上层,已有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尽早审决,及时宣判,以安定社会,安定民心。
就在优优被公安机关提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