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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麻烦?(3 / 4)

电台里,播放的正是他的《十七岁的雨季》。

《十七岁的雨季》这首歌认真说起来,其实并不受中年人喜欢。

他们喜欢的是《同桌的你》,他们认为《同桌的你》更有深意,更有回忆感,只要一听,会让人忍不住想起自己年少时的懵懂爱情。

而相反,青少年则是喜欢《十七岁的雨季》。

他们之所以喜欢这首歌,原因很简单,仅仅是因为何劲帅,何劲在MV里的打扮举动更符合这些还在读书的青少年以及少女的审美。

追星,始终是属于还不成熟的年轻人的。

他们会为了自己喜欢的明星去买明信片,买海报。

甚至,他们会疯狂的给电台打电话点播自己偶像的歌曲,让偶像的歌曲能在电台循环往复的播放。

也因此,这首歌的热度便一直不减,几乎是电台每天的必播歌曲。

……

一边听着电台,一边开车,何劲还跟着节奏自己哼唱。

嘟嘟!

放在副座上的大哥大开始响动。

“喂!”

“你现在在哪?”

电话里,汤正川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刚刚在外面,正准备回去,怎么了?”

何劲问道。

“你是不是得罪尼震了?”

汤正川的声音有些严肃。

闻言,何劲眉头顿时皱起。

“怎么了?”

何劲突然想起尼震将刘琦明逼走台湾的事。

刘琦明就是因为喜欢周惠敏,所以被尼震天天在报纸上乱写,导致一年时间,他在香江便无戏可拍,直接远走台湾。

“刚才yes报的邵国华打电话给我,说尼震让yes报换掉明天的娱乐头条,换成一些你的丑闻。”

汤正川在电话里说道。

何劲将车停在路边,问道:

“公司这边怎么安排?”

说实话,何劲也没想到尼震居然用对方刘琦明的方法来对付自己。

不过,他倒是不怕。

他与刘琦明可不一样。

刘琦明是签约TVB的电视演员,没有他,TVB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能代替他。

而何劲不同,他是华星现在当红的歌星,是一个首专三周便销量在香江破二十万的存在。

仅仅三周,何劲便已经给华星带来了几百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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