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
见过两次。
都是在县城碰见的,一次是在路上,一次是在路东边的万利福超市。
“玛德!”
“小娘们见了我不说话,转身就走。”
“呸!”
“一日夫妻百日恩,老子是怕她寂寞,想安慰、安慰她,她还不乐意。”
陈炜又唾了口唾沫。
好吧。
我多余问。
踹了他一脚,让他赶紧把地再墩一边,真TM恶心。
然。
拿墩布的陈炜,还在说。
说啊!
他还想第三次见高红,就约了几个朋友去情意足疗城…
“昂。”
“是有事,主要是给客户谈买卖。”
赶紧找补两句的陈炜,继续说,他说很可惜,高红已经不在那干了。
哦?
这引起我兴趣。
而陈炜说,据足疗城别的女孩说,有次高红上班时,带了个年轻女孩。
好像是她外甥女。
也在那干。
外甥女…
想起来了,高红一直供着外甥女读书,而那个外甥女就比她小三岁。
但没干两天,高明来了。
就在店里,动手打了高红一巴掌。
还骂她不知羞耻,自己干这活就行了,还带着他闺女来。
“怎么了?”
“我能在这,你闺女利用假期干几天怎么了?”
陈炜转述着高红原话,而他的转述就是转述,带着幸灾乐祸的转述。
可…
奇怪的是。
我脑海却能浮现出,她那时的口吻、神情。
说不上具体,但有感受。
高红之所以做足疗,归根结底就是因为高明,以及要供高明女儿读书…
算了。
说来麻烦。
简单说,若有选择,我相信她宁愿在孤儿院长大,也不想被高家收养。
命吧!
又说到命了。
她被高家收养,而我生在陈家,这都是命。
“后来呢?”
我问蔫在床上的陈炜,他好像困了。
“昂。”
“后来她就不干足疗了,说什么想要走自个的人生路…就是个傻逼。”
“啊~”
打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