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直至消散在天边。”
荒原在胡思乱想中逐渐走向尽头,一轮皎洁的清月高悬头顶,将废水处理厂勾勒出粗犷的轮廓。我拴上马,顺势在草地间坐下。抬手看了看腕表,才不过消磨了半小时,要等她们赶来,仍有很长一段时间。想着,我翻出手机打算听听音乐,忽然心头来了个主意。
铃音在响过五声后被人接听,彼端传来一个男人的咳嗽。当闻见我的声音,他一时没醒悟过来,说了几句后,他这才辩出我来,口吻也不再是过去那般的生硬,而变得有些惊喜。
“将一具骷髅骨慢慢复原成活人?”魂镰猛吸一口烟,笑道:“这根本是笑谈。至少在我的认知里,从不曾听过这种事。嘿,你还好吗?多日不见我挺想你的。”
“那只是一具影化的皮囊,本质仍旧是我,”我低声窃笑,看来外貌这种东西,果然会带给人不同感官。当初在果核重逢时他曾问我为何总能找到美女,可见此人内心虽孤傲,却仍是一个凡夫俗子。我点起支烟,问:“为何这么说?我亲眼所见有这种奇术。”
“因为素魂与魂器剥离了啊,就像你扭断汤勺再拼接起来也没用。这应该是种闻所未闻的妖术,即便那个男孩他日活过来,也不再是他本人了,你所说的妇人很可能白欢喜一场。”他行云流水地闲聊了几句,又说:“不过,这个发现还是有价值的,你现在要立即做一件事,那就是将所有通话记录清空,往后没事别随便打来,有必要的话我们会联系你。”
他的话音未落,我已掐了通话,这是因为警笛声由远至进而来,夜巡的条子正在附近一圈圈徘徊。我将身在草丛中趴低,果然见得胖条子和高个条子在不远处慢行。他俩似乎听见马嘶,将车停驻端着卤素照灯下来,右手紧紧按在枪套上,神情显得十分严肃。
“这两个家伙,该不会仍在搜捕莉莉丝成员吧?抑或是男人根本没有收回通缉令?”
我头脑一片混乱,只得将身压得更低,躲避着来来回回扫射的灯柱。忽然高个的拜伦拔出手枪,开始胡乱瞄准,胖子莱曼忙上前干预,依旧迟了一步,只听啪的一声,子弹仍是出了膛,击在破建筑毛糙的墙皮上,弹头被崩飞斜射进草皮,只距离我不到三米。
“别开枪!”见躲不下去了,我只得高举双手,缓缓地站起身,尴尬道:“是我。”
“诶,醉蝶花小姐,你为什么在这里?”莱曼并不上前,招呼我跑向他们背后,同时拖着拜伦开始步步后退。就这样,我牵着马来到警车车灯前与他俩汇拢,方才安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