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
“好吧,看来我令你很失望。”我耸耸肩,与她象征性地握了握手,自嘲道。
“不,只是我没料到会等来的是你,怎会失望呢?对了,难怪你认不出我来。”女人愣了愣,举起自己棕色皮包抬到肩头,说:“我临时染了发,过去是这个颜色,记起来了没有?”
被她这么一提,我的脑海中闪电般掠过一些画面,某个黎明前的山上石阶,玫瑰色的暖光照在背后古老建筑上,眼前这个人和我边喝酒边讨论自己对时间的理解。是的,我理应记得她,但产生回忆的不是真正的我,而是我所披挂的这具皮囊,这个礼服男子。
“虽然陌生,但我很庆幸伴我同行的是你。你新来不久,极少参加活动,你我只见过几次,却彼此交谈得比谁都多。”女人示意我别站在雨中,跟她回船舱,一边掏出手帕为我擦拭水珠,一边滔滔不绝谈论着我俩的偶遇。我却不怎么在听,见她皮包里斜插着一本时尚杂志,便信手取过。展开一看,注意到左上角的年份,1974年3月。
女人见我正在翻看,便知趣地站立一旁,杂志刊登了一则消息,英国与中国外交关系升为大使级。看来年代终于被确定了,多么悠远啊!那时我还没出生呢。四周这些人,现如今可能都七老八十了,而眼前的这个她,是否仍健在也还是个问题。
“我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她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使劲掏着皮包。不久后擎着两个信封,提给我其中一份,说:“没有邀请函,你我是上不了雾龙牙岛的,从哪来还得被送回哪去。出来找你,我就是想给你这个。”
“嗯嗯,幸亏你及时认出了我。”我接过信封,揣入怀中,转身往吧台走去,打算要杯果酒,坐下细细阅读,了解下我还未出生前的琐事,以此打发剩余的时间。
“不,你先等等,别四处乱走,”见状女子慌忙制止,邀我随她走去船舱另一侧,压低声调说:“你最好记住自己的号码,以免登岸被人问起。而且,咱俩要错开一段时间,别让失主引起注意。这两份邀请函,其实是我偷来的。”
话音一落,女人遥指远处靠在吧台前的一对伉俪,那就是她口中提起的失主。我不禁恍然,既然我身处这艘邮轮上,怎会搞得自己像个偷渡客,难道我与她又要开始玩起间谍游戏,去天边那座岛图谋些阴暗勾当么?想我仪表堂堂,怎老在魔魇里当窃贼呢?
不过,所谓的失主我却很是眼熟,尤其是那个交际花般的贵妇,总觉得似曾相识。
“管好你自己,少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