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手里握着刀,默不作声。
他很兴奋,眼神不住的眺望着战场,他忽然觉得,他李鸿基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
这种金戈铁马的生活,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听着将士们的呐喊,他感觉他的热血,都已经沸腾,甚至燃烧起来。
只是与他的兴奋不同,他身边儿的将士,则纷纷低着头,检查马具,箭矢,铠甲,除了武器的交击声,没有一丁点杂音。.br>
李自成忽然发现楚行手下那群将士,看着并不是那么别扭了。
因为这事一群咬人不出一点声音的狼崽子。
他意识到,楚行之所以将骑兵交给自己训练,并不是因为他不行,而是他没有时间,不然为何会有这么一支强悍的亲兵悄无声息的出现,而自己到今天才发现呢?
而对方的钱之焕终于忍不住了。
在他的印象中,义军不堪一击。
他抽出了腰间的刀,习惯性的舔了舔嘴唇,最后面目狰狞,「杀!」
一声令下,这名文官,竟然骑上了一匹马,率队冲锋。
钱之焕一冲,身边儿的将士们,一个个跟疯了一样,红着眼睛,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嗷嗷叫着杀了过来。
三千官兵,所爆发出来的气势,果然是骇然。
而这时,刘大发爆发出惊天怒吼,「杀了这群官兵!」
刘大发手持长枪,居然丝毫不犹豫,犹豫一头狩猎的野狼,朝着对面咬了过去。
李自成内心是淡定的,这群憨憨。
这样毫无章法的跟明军打,你们能打赢?
真的当官兵是泥捏的不成?
不过对于李自成来说,这反而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趁乱他们才能取胜。
见双方已经厮杀在一起,李自成将腰刀抽了出来,「动手!」
楚行的一众亲兵,如猛虎下山,对明军发起了冲锋。
刘广发一双眸子里泛着杀气,看着不远处的官兵,犹豫饿狼看到了猎物。
有了平山墩的支持,如今他可是富裕的很,身上披着将近百巾的重甲,这玩意在大明有个非常强悍的称呼,铁浮屠。
这玩意李自成看了都得皱眉,因为这么重的东西,压在战马上,能活活把战马累死。
要是有上一百件,就是一个坦克集群。
但是这位叫做刘广发的大汉,竟然穿着他,健步如飞。
适才,远远的观瞧,大家还以